2003.02.28 自由時報
◎台灣教授學會
一九四七年發生的二二八事件距今已經五十六年,雖然此一事件無論就人權的角度或是影響台灣歷史發展的面向來看,都是台灣歷史的大事,但曾經長期因為統治者不願對歷史負責,加上國民黨強人威權體制時代的高壓統治,使它成為台灣社會「禁忌」的一部份,包括受難者及研究者都被迫「噤聲」。而在一九九五年李登輝總統公開為此事道歉,立法院通過補償條例,對受難者(家屬)進行補償、撫慰工作,並定二月二十八日為紀念日後,國內已有部分國人以為二二八事件歷史問題已經解決,紀念活動亦有流於「儀式化」的現象。當年二二八紀念碑有碑無文象徵歷史真相尚未釐清,事件的責任歸屬亦尚待追索的問題,宛如已被遺忘。甚至連過去二二八事件為何成為禁忌的歷史教訓,都少有人提及。如此,連「歷史可以原諒,但不能忘記」的起碼標準都尚未達成,難道是歷史給人的教訓,就是要人不能從歷史得到教訓嗎?退一步說,如果連事實真相都未能探究,而高唱「寬容」、「愛」,豈不是流於空洞?
雖然,二二八事件在近年來隨著台灣政治的發展已經不再是「禁忌」,但是這一段發展歷程卻是十分曲折而且漫長。自國民政府派兵鎮壓二二八事件,加上接續而來的綏靖、清鄉,造成台灣菁英重大的傷亡後,在動員戡亂、戒嚴的高壓政治氣壓下,此一事件被迫塵封。直到一九八二年才有立委在國會殿堂開始為二二八事件發聲,不過其訴求的重點則在於釋放仍在監獄的二二八事件受刑人。次年,黨外雜誌「生根」創刊號突破官方的禁忌,報導二二八事件。一九八四年,當時的黨外立委更以聯合質詢的方式,針對二二八事件提出訴求。一九八七年,以二二八和平日作為紀念訴求大規模展開,此後,民間舉辦的二二八學術座談、討論會、論文研究陸續登場,相對地,在李登輝總統任內,政府對二二八事件也開始採取積極面對的方式,包括一九九○年此一事件開始被列入教科書中,國人在接受教育過程中才得以初步認知此一歷史事件的存在,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小組、二二八事件研究小組,開放二二八事件官方檔案等,二○○○年政黨輪替後,國家檔案局再一次徵集二二八事件的相關檔案,這使得國人對二二八事件有進一步的認識。
當然,二二八事件及其相關檔案在台灣社會逐漸開放、重現,本身就已經可以見證台灣歷史發展的一頁。但是,直到現在仍有部分資料未能公開和解密,以及國人未能重視歷史責任之釐清,使得二二八事件的歷史意義仍未能為國人所深刻體認。如此沒有歷史真相和責任的追究,沒有歷史原因的究明,紀念日依然是空洞的。這也正是吾人必須繼續努力的方向,並以歷史作為殷鑑,方能避免悲劇的重演,也提供吾人追尋台灣獨立自主的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