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31
回應「人權只有一個標準」

 

2003.03.11 自由時報

☉李敦厚

 筆者對馬市長在二二八發表的「人權只有一個標準」一文(自由廣場,二月二十八日、三月一日)感觸良多,二二八事件發生時馬市長還沒出生。一九五四年中美簽署共同防禦條約時,馬市長只是二至三歲的小孩,馬市長現在把二二八事件受難者戴上共產黨大帽子的說法,相當程度地反映馬市長對台灣近代史的認知與筆者有相當大的差異。光復前台灣有帶領對抗日本殖民統治的知識份子;光復後,台灣有集權的國民黨政府、依附獨裁者的腐敗知識份子,和一些對社會主義有憧憬的知識份子。可是,把二二八事件的受害者影射為共產黨的同路人,實在與史實有相當的差距。姑且不論馬市長的歷史觀是對是錯,只從「人權只有一個標準」的角度,我們要正視的是,許多二二八的受害者,縱使是所謂「共產黨的同路人」,也都應該有接受公開、公平與公正審判的機會。

 馬市長雖然在他的文章裡提到了「白色恐怖」一直到解嚴時期都還發生,可是卻避開了談到這一段他有親身經歷過的台灣近代史。其實,台灣出國的許多海外留學生都知道,「白色恐怖」事件不止在台灣島內發生;在國外,國民黨政府在海外的特務集團也積極地執行他們監督「異議份子」的任務。以下為筆者親身體驗過的經歷。

 一九七八年一月二十八日,筆者當時還是哈佛大學的研究生。那一天筆者戴著面具,穿著一件向美國同學借來的大衣(以防止被認出),到了波士頓台灣領事館前參加抗議國民黨政府專制、獨裁與選舉不公的示威遊行。當年沒有戴面具的領導者是現在任職美國環境保護署的陳重信博士,擔任糾察維護遊行隊伍安全的是現任職哈佛大學醫學院的張啟典教授,參與示威遊行的還有波士頓區僑務委員李隼三博士與客籍台僑葉吉福博士等人。在這個示威活動進行中,到現場附近來跟我們偷偷拍照的人正是主張「人權只有一個標準」的馬英九。張啟典與陳重信為此挺身上前告訴他:「馬英九,你不要再照了,這樣對大家都不好!」馬英九離開了。在民主法治的美國,合法的示威活動和看起來合法的拍照行動,原來不應該是什麼大事。

 可是對「白色恐怖」事件有了解的人都知道,卡內基美濃大學統計系的陳文成教授就是在海外上了黑名單後,才在台灣慘遭政治謀殺的。這一段在波士頓發生的「白色恐怖」事件,原本只有人證,可是在示威結束,當同學們拿下面具準備離開現場時,馬英九竟然又回到現場照相。這一次馬英九再度被驅離時,也被示威的同學拍下照來,留下了馬英九到了示威現場的物證。如今,馬市長可以侃侃而談「人權只有一個標準」,要求大家「以不迴避的態度審視完整的史實」。馬市長也在對二二八事件的省思中提及:「有賴大家對過去的悲劇不斷地省思與學習,台灣才能獲得進步與再生的力量」。但在那一段哈佛的留學歲月裡,馬英九應深刻了解哈佛燕京圖書館內批判國民黨政府的報章如何經常被人偷走、損毀。

 對這種反學術與言論自由的反人權的作為,馬英九從來沒有以不迴避的態度來檢視。許多當年參與示威的台灣留學生,始終認定馬英九帶到示威現場的照相機,是個不折不扣的「白色恐怖」時期政治謀殺工具,馬英九也從不願意公開省思一下! (作者李敦厚╱哈佛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