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4.11 自由時報

新竹收容中心許多等待遣返回大陸的女子,雖然順利生產,卻不見有為人母的喜悅。(記者蔡彰盛攝) |
〔記者施曉光、黃忠榮、周富美╱台北報導〕針對收容在新竹大陸地區人民處理中心的懷孕大陸女子,許多是在非自願情況下懷孕,並衍生諸多問題,多數懷孕大陸女子都不願意保留小孩,甚至還有人以自虐、跌倒等方式,達到流產目的,內政部考慮在符合優生保健法、人道考量以及當事人意願等三項前提下,給予協助人工流產,但全案仍待與陸委會、衛生署討論後才會定案。
對此,陸委會官員表示,優生保健法對人工流產有很清楚的規定,內政部若有此構想,必須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辦理。
官員指出,靖廬女性收容人懷孕、生子的問題確實值得注意,我方已透過管道與對岸溝通,希望能優先遣返未成年及懷孕等特殊狀況的收容人,雙方正積極協調。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翁瑞亨說,優生保健法規範對象是中華民國國民,大陸人士並未納入,若已懷孕且待遣返大陸女子,在身心狀況不佳情況下,自願接受人工流產,衛生署會配合辦理。
衛生署副署長李龍騰表示,如果偷渡來台的大陸女子有意願進行人工流產,必須先徵詢配偶的意見,同意後才可實施,對於未成年女性,或是無法諮詢配偶意見的情況下,就可由行政院擔任法定代理人,同意為其進行人工流產手術。
內政部長余政憲昨天指出,新竹收容中心已經出生十九個小嬰兒,目前還有三十七名女子待產,過去許多大陸女子遣返回大陸後,很多小孩都被賣掉,而且「在父親不知道是誰的情況下,這些年輕、未婚的女子,又將如何照顧小孩」?
余政憲說,這項構想「絕對尊重生命」,且是「問題導向」,如果確定要執行,將由新竹收容中心特約醫院衛生署立新竹醫院執行,但凡是未成年未獲監護人同意,或已婚未經配偶同意的懷孕大陸女子,即便本人有意願,在未完成文書認證前,都不予考慮施以人工流產。
余政憲並譴責中國政府,指「全世界沒有一個國家,不讓自己的人民返國」,由於中國政府不願意依過去兩岸協議,讓這些大陸女子早日遣返回家,以致衍生出諸多問題。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長曾文昌說,此構想用意出自惻隱之心,因為多數懷孕大陸女子都不願意保留小孩,甚至還有人以自虐、跌倒等方式,達到流產目的。
新竹收容中心主任賴械壹說,目前三十七位懷孕者中,有十九人懷孕未超過二十四週、十一位要求人工流產,且這些人幾乎都是因賣淫懷孕,如果在法令允許下可以人工流產,對她們未來的身心、健康都能有所幫助。
內政部參事劉文仕表示,大家應該從人道關懷的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基於婦女身體自主權,依據優生保健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六款規定,只要是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受孕者,或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等理由的大陸女子,只要出於自願,應該都協助她們人工流產。
如果可以 她們都想墮胎
賣淫被遣返 臉上無光 又帶著證據回家 難重新做人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大陸地區人民新竹處理中心表示,根據訪查與以往的經驗,幾乎所有懷孕的收容女子都不願意生下孩子,甚至有被遣返後立即賣掉嬰兒的案例,然而中心目前因為優生保健法緣故,仍必須讓嬰兒順利產下,再隨同母親一起遣返中國。
新竹處理中心主任賴械壹表示,根據警方多年來戒護懷孕、生產收容女人的經驗,由於大多數都是因為從事色情行業而被查獲,其中許多女生缺乏性知識而不慎懷孕,面對即將遣返的命運,她們大多都自認花樣年華到台灣來淘金,被捕已經很倒楣,又要帶一個累贅返鄉,今後不知如何重新做人,因此便出現許多匪夷所思的個案。
賴械壹說,先前中心曾經遣返一名產婦與嬰兒,事過數月,竟然又偷渡來台被捕,他問嬰兒還好嗎?這名女收容人毫不在乎地說:「賣掉了!我養不起!」
此外,目前中心特別照顧的孕婦當中,也曾傳出想盡辦法希望墮胎的個案,其中一名懷孕八個月的孕婦,夜間上廁所時將嬰兒生在馬桶內,所幸戒護女警發現立即將嬰兒搶救成功,挽回一條寶貴的小生命。
女警在訪談產婦過程當中,也發現有人因沒有避孕觀念,居然曾經墮胎達九次之多!這名先前在被捕前曾產下一女嬰,到中心後又被發現懷孕的女子說:「對墮胎這件事早已沒感覺了!」並表達強烈的墮胎意願,但中心礙於法令,無法如其所願。
目前新竹中心收容了八百四十名的女偷渡犯,包括卅七名孕婦與十九名產婦,昨天為止各地縣市警察局拘留所仍有共六百零四名的女子等著送進新竹中心,去年一年該中心伙食費就接近五千萬元,醫療費用也超過兩百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