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6.01 自由時報
立法院日前進行表決大戰,藍綠對決白熱化,在國親佔有多數席次的優勢下,綠軍幾乎一敗塗地,泛藍陣營則大獲全勝。除了國親所提的限制高鐵增資案闖關失敗,綠色陣營欲擋下的中華電信、中鋼、中油及一銀限制釋股案則馬失前蹄,而民營化基金遭刪除五四一億,使預定年底完成的國營事業民營化進程充滿變數。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也在國親強勢主導下,延到九月再予審查。健保雙漲預算遭到刪除,而土銀等公營行庫九十二年度概括承受各地農漁會信用部資產所編列的預算或補辦預算,亦全數遭到攔阻。
一如政權輪替三年來固定不變的戲碼,在這場表決戰中,國會席次居於劣勢的執政黨潰不成軍,而在總統大選中失去政權的泛藍陣營卻憑恃著多數席次,對執政黨的多數施政作為大加阻撓,極力壓縮其發揮的空間。敵對政黨相互牽制,或許是政黨政治難以避免的現象,但是,政黨之間除了對立,亦應有合作的時候,否則若是在野黨佔國會多數,執政黨的施政預算豈不全無過關的機會?因此,政黨不可能永遠對抗,勢必會有共同支持某些議案的時候;也就是說,當有些議案符合國家整體利益與人民福祉時,無論朝野對抗如何激烈,都必須拋棄私利與爭執,共同促成社會公義的實現。然而,在立法院裡,我們幾乎看不到任何政黨良性互動的跡象。
立法院為國家最高立法機關,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議決法律案、預算案等重要事項。立法院既為國會,應該以國家利益與人民福祉為前提行使職權,其所反映的應是全民的心聲,而非個別政治人物、政黨、族群的利益。然則,令人失望的是,揆諸立法院歷來的表現,可說是從未真正符合憲法規定與人民的期待。在威權時代,立法院是不改選的萬年國會,是標準的一言堂,與其說是國會,不如視之為替統治者意志背書的橡皮圖章,更為貼近事實。這樣的立法院當然不是人民所能期待的。但是,完成民主改革,實施政黨政治之後,立法院不再是「一言堂」,卻成了朝野政黨各行其是、政客各抒己見,永無協商合作的「異言堂」。
朝野審查法案預算時,以對抗為能事,政黨利益掛帥,不以專業意見與國家利益為依歸,只要是執政黨支持的,在野黨就反對,在野黨要求的,執政黨必予否決,形成一種為反對而反對的劣質議事文化。因此,我們可以看到一些難以自圓其說的矛盾現象。以高鐵為例,國民黨時代為了鼓勵民間參與公共工程的BOT案,制定相關獎勵條例,也促成了高鐵之類BOT案的發包與推動,但是失去政權後,泛藍陣營卻對相關BOT案極盡刁難挑剔之能事,表面上的理由是監督政商掛鉤,以免政府圖利特定企業,實質上卻是因為相關業者在政治立場上較傾向執政黨,因此就被冠上綠色財團的標籤,全面打擊不遺餘力。高鐵是數千億元的公共建設案,若有弊端,當然應該嚴加查辦,遺憾的是,反對者似乎只在政治立場上大作文章,質疑一些捕風捉影的訊息,如此非但不能釐情真相,反而造成一種非理性的反商形象,打擊民間業者參與國家建設的意願與信心。
再者,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使,其審查標準本應以被提名人的法學素養、道德操守為主,而非考量政黨色彩,但是審查工作猶未展開,卻已有國會議員鎖定特定人選,揚言非拉下幾人不可,彷彿又把人事同意權當成政黨之間一場赤裸裸的政治角力。尤甚者,大法官人事同意權的行使若未在延會期間予以審查完畢,延到九月,以目前國會中政黨惡鬥的生態,若有三分之一被提名人無法獲得同意,則總統勢必來不及補提名,以因應大法官十月的上任時程。依照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十四條規定,大法官解釋憲法,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出席,如果是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更須有大法官現有總額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因此若有三分之一大法官提名人未能過關,將無法召開大法官會議,造成憲政秩序的空窗期。事實上,延會審查大法官人事,即便是國民黨籍的立法院長王金平也抱持贊同意見,但泛藍合作後,卻受制於宋楚瑜一人的獨斷,硬是將大法官人事同意權行使延至九月。這場爭議顯然只見政黨較勁,豈有國家利益的存在?另外,國營事業民營化腳步受阻、反對健保雙漲,以及農漁會信用部概括承受預算被刪,固然展現在野黨的聲勢浩大,卻看不到任何具有說服力的理由,誠可謂以力服人而非以理服人。
執政黨拚命「作多」,希望大搞建設,提高公共支出,即使舉債亦在所不惜;在野黨則全力「放空」,意圖扣住每一分錢,藉此凸顯政府的無能,並且視舉債建設為「債留子孫」、「敗家子」。在這種多空兩股勢力對決下,民眾真正的利益被忽視了。更令人憂心的是,在總統選舉的考量下,朝野對抗形勢不但當前毫無舒緩的跡象,即便明年選後,不管藍綠誰是勝選者,都掙脫不了藍綠惡質對抗的宿命,台灣要步上政黨政治的常軌,恐怕仍有一段坎坷崎嶇的長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