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5.24台灣日報
◎劉明新。
今年『中華民國台灣』想以衛生實體的身分加入WHO當觀察員,我們全體『國人』都寄予高度的期望,政府與民間也煞有介事動員一切外交力量,妄想在大會表決通過後成為觀察員。老實說,我並不寄任何的希望。原因很簡單: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合法政府能加入WHO,只要不盲從,又不自欺,任誰都知道,最晚在1971年之後,北京政府已是國際社會承認的『中國』合法政府,按國際法繼承原則,『中華民國』已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已變成中國中央政府以外的非法叛亂組織(雖然它號稱有政府、土地、人民,有軍隊、可以選總統),在國際社會已不具有法理上的國家地位。所以絕對無法以『中華民國』這個國號重返國際社會,無論是聯合國、WTO、或WHO,鐵定鎩羽而歸。
藍綠關門自慰國人難登國際殿堂
顯然,國親所謂『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一中就是中華民國』,是關門自慰,自欺卻不一定能欺人的迷幻藥;而民進黨所謂『台灣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他現在的名字叫中華民國』『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口號,也只是尚未達成的主觀願望和理想,如果把尚未達成的主觀願望和理想當事實看待,讓全體國人信以為真,那麼其麻醉自我、自欺欺人的心態,比起國民黨,也不遑多讓!如果『中華民國』還是主權獨立的國家,為什麼不能順利加入聯合國?如果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為什麼申請加入WTO時,不能用主權國家的名義,而只能採取台澎金馬經濟體的香港模式?連民進黨執政後申請加入WHO,為何也只能用所謂的『衛生實體』的名義?不是口口聲聲說『台灣是個主權獨立國家』嗎?她是何時正式脫離中國獨立的?國慶日總要讓全體台灣人知道吧!
要揮別非國家公投制憲脫離中國
擺在眼前的冷酷事實是:我們還不是一個法理兼備的的正常國家。所以不是中國打壓我們,也不是國際社會沒有正義,而是我們根本拿不出擁有台灣主權的證據來;或是經民主自決程序,有高達七成以上的人民堅定擁護政府公投制憲,不惜代價地舉行獨立公投,成功後同時宣佈脫離中國獨立,並且在中國戰爭恐嚇下決不退縮。否則我們就必須誠實面對『非國家』的事實,並忍受國際的排擠和無情。
畢竟只有國家才能擁有主權,國家的存不存在,就在他主權的有無。既然國共兩黨都說二次大戰結束,根據1943年『開羅宣言』台灣澎湖要歸還『中華民國』(中國),而溫家寶也是拿開羅宣言來嚇唬美國和歐盟,使他們都反對台灣公投制憲,那麼釜底抽薪之計,就是公佈『開羅宣言』虛假的事實,讓妖言無所遁形,台灣自然能脫身而出。根據沈建德博士的研究,『開羅宣言』的原件只是新聞公報新聞稿,並非正式公同宣言。新聞稿原件上雖有戰後『滿州、台灣、澎湖歸還中華民國』字樣,但前後漏洞有四:第一,無人簽字,與會的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三人皆無簽署,無簽字即代表無法律效力;第二,都不在場,新聞公報於1943年12月1日公佈時,羅斯福、邱吉爾、蔣介石三人都不在場;第三,無意向,1955年2月1日,邱吉爾在英國國會公開否認開羅宣言將台灣、澎湖交給中華民國;第四,不接受,1945年2月11日雅爾達密約時,羅斯福、邱吉爾承諾把滿州的旅順大連交給蘇俄,也間接否定開羅公報所謂將『滿州歸還中華民國』內容。
揭穿開羅宣言假相台灣自然能脫身
根據1945年6月26日簽字生效的聯合國憲章第77條(b):從敵國(德、義、日)分離的土地應由聯合國託管;而76條(b)也規定:託管的目的在使自組政府、獨立。所以當1951年簽定、並於1952年4月28日生效的舊金山合約第2條(b)明白表示:『日本放棄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時,台灣就從日本正式分離,並有權適用聯合國憲章而獨立。
沈建德博士認為:唯有讓國內外知道中國偽造台灣權狀,『開羅宣言』是假權狀的事實,我們才能反擊中國拿『開羅宣言』在國際上招搖撞騙,這樣我們的國際地位才會改善。如果不拆穿真相就是默認,既默認,中國無須動武,以外交和國際輿論就可吃掉台灣。
所以台灣要重返國際舞台不能靠國際的同情,也不能期待中國的善意,而要靠我們全體國人都了解台灣主權的真相;釜底抽薪之計,就是公佈開羅宣言無人簽字、中國對台灣無主權的事實,才能反擊中國、擺脫中國糾纏,最後讓台灣以國家名義順利加入國際社會。只是我們要問:新政府智囊們是否已備妥維護台灣主權的文件和說帖,陳水扁總統是否已排定公佈『開羅宣言假權狀』的最佳時機?有識的台灣人民將拭目以待。
第二、相對於統派人士心中的惡念,選擇認同本土的台灣人心地是善良得多,或者說是膽小得多。
第三、就是這種心地較善良、較膽小的島民性格,使得台灣在四百年來一直是處於被殖民,且讓統治者予取予求的處境。
.....2004-05-24【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