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9.15自由時報
■高涌誠、曾建元
立法院臨時會所通過的「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以下簡稱真調會條例),行政院覆議失敗。現行立法最令人詬病的有由政黨比例代表組成真調會、真調會本身制度設計的缺陷,與排除刑事訴訟法人權保障之適用諸多缺失。
真調會委員的組成將使真相調查窒礙難行
司法應該獨立自主、超越政治與黨派,儘管法案第四條強調「本會及本會委員須超出黨派以外」,但這更凸顯了它的政治性。該條例制度上最大的缺點,就在於為了遷就政黨政治性的需要,以致委員人數高達十七個,這麼龐大的委員會,怎麼來執行有效率的司法運作,非常令人懷疑;而且個別委員提議調查之事項,經其他委員四人審查同意,即得由該委員逕行調查,究竟它是合議制、獨任制,這在運作上會產生很大的問題。加上依政黨比例推薦代表,藍綠雙方都有可能有少數的委員透過運作不斷的逕行調查,將來如何能產生一個各方都可以接受的結果,實在令人懷疑。
真調會調查程序不應排除「刑事訴訟法」之適用
「真調會條例」第八條第四項,明白的排除「刑事訴訟法」等有關人權保障法律的適用。真調會它是政治調查機關、司法檢察機關、還是審判機關?還是什麼都是?它的定位,實在令人質疑。
如果它希望朝司法這個方向,而有意比照所謂的獨立檢察官來定位的話,廣泛排除「刑事訴訟法」適用的這樣的一個條文,顯然跟我國法制對於刑事司法偵查審判中被告人權保障的精神是相違背的。真調會的設立,當然有它的政治考量,然而其偵查程序不受「刑事訴訟法」拘束,實在嚴重破壞了人權保障的精神,對於程序正義的疏忽所得的調查結果,是否真能受到所有民眾的信服,還是會因為不斷的程序爭議,危害了全民追求真相的渴望。
更進一步說,「刑事訴訟法」的人權保障精神在本次真調會條例中遭到嚴重的破壞。此例一開,未來有沒有可能我們的立法委員突發奇想,針對其他的刑事個案通通來排除「刑事訴訟法」的適用,特設機構,來對人民進行刑事的偵查、侵害人身自由,值得國人深思。
真相的調查必須尊重司法與程序正義
現行真調會的立法不但違背權力分立的原則,將來真調會的運作也將窒礙難行。根據台灣智庫於八月三十日所公佈的民意調查資料,雖然有四成八的民眾支持成立真調會,但更有不分藍綠,高達六成六的民眾反對由政黨比例代表組成真調會,可見民眾雖然渴求三一九槍擊事件的真相能帶來社會真正的和解,但是希望是透過公平公正公開的方式進行調查,而不是延續立法院中政黨惡鬥的模式。
真相不是用拚的,而是要經過嚴格專業的調查,尊重司法與程序正義,這樣得來的結果才能真正逼近真相,並為全國人民所信服。(作者高涌誠╱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曾建元╱台灣智庫法政部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