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28自由時報
■徐光佑
拜讀陳長文教授「什麼是中國?」一文(自由廣場,十一月十八日),主張政治獨立不應與文化歷史混淆,此點吾人同意,惟細讀陳教授大作,反令人感覺,是陳教授混淆了國家與文化、歷史!
陳文一開始以南唐李後主的詞、羅貫中三國演義中趙子龍單騎救主的情節,說這就是中國。但南唐後主李煜是南唐的最後一個皇帝,是五代十國時期,南方最大的國家,後為趙宋所滅;趙子龍是三國時代蜀國大將,終滅於曹魏;吾人並未看到一個「中國人」,只看到「南唐」人、「蜀國」人!以此而累積成「中國」,似將政治與歷史文化混淆了。
文字名詞,在語意學上,本有其內涵意義與外延意義,外延意義常有其曖昧不清、令人混淆的意思存在。「中國」一詞,其內涵意義(即核心意義)應指「中華人民共和國」,而其外延意義則常被解釋為與中華民族有關的事物,例如陳文所謂「中國文化」,及常聽到的「中國人不打中國人」。我認為應將「中國文化」正名為「漢文化」;「中國人」正名為「漢人」(或華人)。
日據時代,台灣讀「漢文」,生病時看「漢醫」,吃「漢藥」。到了國民黨統治台灣時,卻變成讀「中文」,生病時看「中醫」吃「中藥」,「中國」一詞於是開始扭曲她本來應有的意思。孫中山在其三民主義中之民族主義講得很清楚:國家的要素是「主權、領土及人民」;而民族的要素是「血統、語言、文化、宗教及風俗習慣」。同一個民族,可以建立很多國家;許多民族也可以建立一個國家。以中山先生信徒自居的泛藍人士,難道不懂這個道理?是以去「中國化」,乃是去「中華人民共和國」化,不願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統一。至於陳文提到的「中國文化」(應正名為「漢文化」),則是所有華人、甚至世界人類所共同擁有的文化資產,任何人都能享受。而現代的「中國」,事實上也沒什麼文化,例如漢字被「中國」改成簡體字,思想上則以馬列共產的唯物主義為宗,與漢人的思想背道而馳。在中國的文化大革命後,能像陳教授一樣背幾首唐詩宋詞的中國人,恐怕少之又少。「中國」已沒有「中國文化」可言。
又陳文提及李清照、杜甫等人的作品,台灣人姓氏的問題,事實上都是混淆了「國家」與「民族」構成要素的分野,及「中國」一詞的內涵意義與外延意義所致。例如美國前總統雷根先生係愛爾蘭裔,陳教授應不會要雷根將其姓氏還給愛爾蘭人吧?
台灣在民主政治及法治社會的發展上早已超越「中國」,文化方面,我主張應發揚漢文化,使台灣成為全世界漢文化研究及發展的中心,讓世人了解台灣在各方面都已超越中國!(作者徐光佑╱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