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2.10
一個中國根本不存在

 

2004.12.10自由時報

■莊柏林

阿扁總統於十二月五日宣示,從國公營事業開始,而至駐外單位的正名,以避免與中國混淆不清云云,這應是遲來的正義。

何以台灣必須正名,乃出諸一個中國的不合理,並對台灣造成的傷害。何以有一個中國的說法,並非華夏族五千年歷史的必然,而是孫中山於一九一一年十月十日建立中華民國伊始,迄至毛澤東於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發生的重疊性而引起的結果。

實際上,中華人民共和國自一九四九年成立迄今五十五年間,其領土範圍未曾包括台澎金馬,如台灣維持中華民國的國號,那是當然的兩個中國,而由以下的歷史背景,根本就不存在「一個中國」。

一、以華夏族最初之始祖而言,首推黃帝,嗣為唐堯、虞舜而至夏禹,應屬黃河流域的部族酋長而已,屬一種象徵性的圖騰,甚至黃帝,亦曾與蚩尤共統部族的傳說,應無一個中國可言。

二、自信史時代的商朝、周朝開始,華夏族也無一統局面,尤其自東周後的春秋戰國時代,即有五霸七雄,僅黃河流域,分幾十個國家,如將長江流域也算入,更不勝枚舉。

三、嗣秦吞六國而一統,漢朝繼之:以當時疆域來觀察,北有匈奴、西有大月氏、烏孫、車孫、大宛,南有閩越、南越,東有韃靼。漢後中原即分魏、吳、蜀三國,各自稱帝,晉後有五胡十六國,南朝北朝之分,前後達三百多年。

四、隋唐雖曾有一統,北有突厥、西有吐谷渾、高昌、吐蕃、天竺,東有高麗(現東北),唐後分五代十國,半世紀以上。北宋雖一統短時,西仍有大夏,嗣北方為遼金分別占有,與南宋割據,元朝的大統一,係屬外族的蒙古人,橫跨歐亞,包括欽察、察合台、窩闊台、伊兒等四汗國,與一個中國毫無關聯。

五、明雖將蒙古人逐回北方,其國仍在,東北亦有韃靼,西有瓦刺,南有安南,清朝則屬滿洲族的外來政權,也與一個中國無關,何來台灣是中國固有領土!

由上可知,在滿清以前的各朝代,中國不是歷史名詞,也不是地理名詞,更不是政治名詞,台灣的正名或獨立,何來分裂中國、去中國化?何來撕裂族群?大陸中國對外強調一個中國,不知指何而言,口口聲聲要台灣承認一個中國原則,才能坐上談判桌云云,應屬對歷史的無知,無異緣木求魚,不談也罷。

(作者莊柏林╱國策顧問)

 

你對泛藍還不死心嗎?

 

2004.12.10自由時報

■柯耀庭

明天就要立委選舉了,聽到支持泛藍的聲音,不外乎反對軍購、總統選舉無效、執政黨鴨霸、制衡等理由。真叫我感到錯愕,歷經總統大選後的抗爭、真調會的強行通過、國民黨黨產不還、國會反對黨為反對而反對等事件,難道還看不懂嗎?是非到底在那裡?是非重要還是制衡重要?

世界上若可以同時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那請問為什麼各國不能同時與該兩國建交呢?又為什麼那麼多的國家選擇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而不選擇號稱中華民國的我們呢?非常清楚地,若一直使用中華民國這個名子,只會讓我們路愈來愈窄而已,最後走向被併吞的命運。中國處心積慮要我們毫無條件被合併,形同搶匪,面對這樣的惡鄰,若不累積自己的實力,請問後果將是如何?不軍備,只好提心吊膽並得隨時迎接別人的欺侮,請問這樣有國格嗎?

有關總統大選,泛藍一直認為選舉無效,並以此作為抗爭的理由,藉以影響社會安定,想讓執政黨沒有好成績向人民交代,以便贏得年底的立委選舉。他們的理由可以整理為以下四點:一、民進黨以「違法的公投」來綁總統大選,爭取選票;二、槍擊案「突然」發生,為陳呂帶來大量同情票;三、非法啟動「國安機制」,迫使大量軍警無法投票;四、雙方所獲選票的差距僅二萬九千多票,而廢票竟高達三十多萬張(或說民進黨作票)。

請看公投法第十七條:「…國家遭受外力威脅,致國家主權有改變之虞…。」第十七條裡並無泛藍所說「緊急狀況」的字眼。請看第二十四條:「…並得與全國性選舉同日舉行…。」第二十四條裡並無泛藍所說「不得」的字眼。那請問總統大選公投有違法?三月十九日連宋若認為有疑慮,可提出延後舉行選舉,可是他們卻沒有,還很高興地鼓勵國人前往投票;事後卻問題一大堆,請問這樣子以第二、三點來質疑,有格嗎?認為作票,這是國民黨對事務人員的侮辱,況且當時大多事務人員的屬性還是國民黨;難怪經由泛藍這樣一亂,許多當時的事務人員已經對國民黨死心。

在真調會啟動後,召集委員施啟揚十月四日當天竟呼籲修法,國親兩黨亦表示,尊重真調會的意見,將主動提案修法。可見泛藍在立法院行使「多數暴力」,通過的「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確實有問題。

真調會可以任意用國家的錢,政府不得拒絕,也不需要監督、公開;真調會可以不需顧慮國家機密;真調會可以調查任何人,也可豁免任何人;調查結果與法院判決不同時,可要求再審;總統必須無條件任命,否則視為自動生效;天啊!這是什麼機構啊!台灣還需要司法嗎?

關於國民黨黨產,由各鄉鎮的民眾服務社的取得,相信你我就能推論個所以來;也難怪連戰主席於二○○○年、二○○四年選舉時都說要「還財於民」。照理說立法院應該立即通過黨產條例才對,可是國民黨不但杯葛「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立法,還搞出售、信託黨產,難道這不是有掏空之意?國民黨本應立即將這些過去以特權取得的龐大黨產全部繳回國庫才對,以尋求人民的原諒。可是「歹戲拖棚」,國民黨先將中廣、中影賣給華夏、中央兩投資公司,現在又想自二大投資公司脫手,可見其變賣黨產的動機叫人懷疑。國民黨變賣黨產所得流向何方?為何不足支應黨內開銷?在在值得玩味。由國民黨積極脫產的動作,可見它絕對是不會歸還其不當取得之黨產的,若再讓其立委選舉過半,則必否認其黨產是不當取得。因此,想期待國民黨良心發現歸還黨產,是不可能的幻想。

由以上幾點,非常明顯誰對誰錯?誰鴨霸?請問是非重要還是制衡重要?請好好檢視一下自己的價值觀吧!若想社會儘早回歸正常,若想要立法院通過「政黨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的立法,並明白宣示將增列回溯條款,以嚇阻企業捲入不義的交易,以減少國家財產的損失,進而取回人民的財產,唯有寄望泛綠在本次立委選舉過半一途而已。(作者柯耀庭╱虎尾技術學院動力機械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