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2.19
曹董,我要真相

 

2005.02.19自由時報

■陳志明

 我是聯電八十九萬七千四百六十二名股東的一員,對於自由廣場昨天吳惠林教授大作「聯電與人權」中,提到有關於聯電股東們應該自負監督責任,應自求多福,可說心有戚戚焉。

 聯電董事長曹興誠,昨天坦承「協助和艦之設立」、「並予以多方協助」,還說這是「避免中芯……勢力過度膨脹」,因而佈局打一場兩岸IC產業的代理戰爭。

 站在聯電股東的立場,對曹董的解釋很難表示異議。但是對於聯電一百九十九項專利轉移和艦,曹董說「有關專利問題,聯電當然不會向和艦興師問罪,但會在以後雙方洽談合併時,以之為聯電爭取到最佳條件」,請問董事長:一百九十九項專利為聯電所有,也是聯電全體股東所有,這種事關公司競爭與獲利的珍貴資產,為何竟然在股東們毫不知情下,透過所謂「網咖」代號的秘密管道,開放給中國和艦參考、使用?進而如曹董所言「和艦不論建廠及營運都展示驚人速度,並於二○○四年元月起,即已開始單月獲利」。

 巧合的是,二○○四年元月,聯電營收衰退了百分之零點七三,二月份再衰退了百分之三點一六。和艦順風上路,聯電呢?聯電股東的權益在那裡?

 所謂「以後雙方洽談合併時,以之為聯電爭取到最佳條件」,可有白紙黑字契約保障?尤其和艦在二月十七日迅速發表聲明,指稱「與台灣聯華電子無任何關係」,「所使用之製程技術除自行研發外,均經由與國際知名半導體企業以付費方式或交叉授權方式取得」。

 如果和艦說的是真話,曹董的說詞就更讓小股東疑惑、惶恐;如果是和艦過河拆橋,那曹董對這一百九十九項專利外流所造成的股東權益損失,該怎麼解釋?要如何處理?

 身為聯電股東,我寧願相信曹董確實在為公司長遠發展作佈局,但目前很明顯是聯電壯大了和艦,小股東卻未有一分一毫利益落袋。除非,就如金管會副主委呂東英所言,如果聯電以人頭移轉技術、人員、訂單給和艦之前,私下訂有契約,表示一旦大陸投資合法化,聯電對和艦的投資立刻轉換回聯電,不會損害股東權益;果真如此,商場爾虞我詐,為免夜長夢多,請曹董趕快把這份白紙黑字拿出來,開誠佈公,讓全體股東安心,讓我們相信這幾天的風波只是因為聯電「擔負莫須有之罪名,讓股東受到實質傷害」!

 這案件,事關聯電公司治理的資訊透明度與誠信問題,更關係到眾多股東的權益與利害。回想聯電副董宣明智幾個月前曾公開表示,台灣這檔股票有如地雷股,大家都被套牢,還說台灣像是一顆缺乏continuity、雜訊免疫力差的IC,這種IC,「我們是不要的」。

 言猶在耳,「我們」今天才發現,聯電專利輸送和艦,更像一些地雷股公司的作法,套牢台灣數十萬家庭的投資心血,甚至套牢了台灣半導體業的競爭力與發展前景。

 呂東英說,當初聯電是由政府投資,但專業經理人卻經由配股成為大股東,如果現在是大股東個人投資和艦,並移轉技術和訂單,「十分不公平」。

 呂東英說的只是如果,但身為聯電股東,看著聯電和艦一消一長,搞不清楚一百九十九項專利怎麼會跳進「網咖」?看不懂曹董說「聯電當然不會向和艦興師問罪」時,不禁要問:小股東配股配息可有一分一毫的收穫? (作者為股市資深投資人)

 

請院長珍惜MIT

 

2005.02.19自由時報

■台北包子

 電視新聞上播出我們偉大的陳水扁總統提及:這次兩岸台商包機直航成功,可謂春暖花開,他將再推動兩岸貨運直航;而我們英明的謝長廷行政院長更提到:應該讓在中國的半成品進來台灣,再加上台灣的標籤(標頭),以便提高其附加價值…云云。聽到兩人的這一席話,不禁讓人感到心寒,甚至心痛!

 如你我皆知,在台灣社會,一般民眾對所謂中國製(MADE IN CHINA)之產品,多半抱持較負面的評價,這股民意,是來自於消費者使用產品後所自然蔚成之共識。倘若,如主政者所言,由政府開放讓中國的半成品進來台灣,再冠上MADE IN TAIWAN之標籤,還大開直航方便之門降低成本,那麼,少數真正在台灣打拚的廠商,又將情何以堪?他們不就是為了堅持品質、堅持MADE IN TAIWAN的理念,不惜抵拒中國的廉價勞力及成本,而刻苦地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辛勤耕耘嗎?這些真正「在台灣的台商」,難道政府不該予以保障嗎?倘若以這種掛上台灣標籤的行為,就可以漂白或抹煞其在生產環境、衛生條件等都比較劣等的中國所製造的事實,那麼,身為消費者的我們,又將如何辨識這種「掛羊頭、賣狗肉」的商品呢?

 回想選舉時,參選者一再爭相呼喊「愛台灣」的口號,為何當選後,實際上所作所為都是在踐踏、蹂躪台灣人的心呢?請多維護「在台灣之台商」的權益,而不是盲目「愛台商」,徒然造成劣幣驅逐良幣、真正愛台灣的台商被趕盡殺絕! (作者為律師)

 

反併吞 228光護全台灣

 

2005.02.19自由時報

 

 〔記者李欣芳、彭顯鈞╱台北報導〕因應中國將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本土社團組成的手護台灣大聯盟決定在二二八當晚,於各縣市以定點集會發出光與熱做為反制。

 當天白天,台聯將在各縣市鬧區推動支持「反併吞、護台灣」活動的萬人連署,並在三月於高雄舉辦以「反併吞、護台灣」為主軸的大遊行。

 手護台灣大聯盟昨天在台大校友會館發表「自由台灣世紀宣言」,強調二二八事件是台灣人最沈痛的歷史記憶,是記取外來統治最深刻的教訓,也是決心永不回頭爭取民主自由的里程碑,台灣要向世人宣告:除非經過台灣全民同意,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或任何人,有權利決定我們的命運與未來!

 鑑於去年二二八高達二百萬人參與手護台灣運動,今年手護台灣大聯盟決定以在台北市二二八公園等十八個縣市定點集會取代遊行。北社秘書長楊文嘉表示,當晚各縣市參與民眾在晚間八點二十二分將啟動螢光棒,盼發出光與熱,建構台灣的民主浪潮,並讓全世界瞭解我們的決定、方向與歸屬。

 昨晚聯盟冒雨在二二八和平公園舉行預演,晚間八時二十二分,大夥兒折亮螢光棒,主辦單位並點亮由「二二八光護台灣」八個大字組成的燈泡,同時燃放煙火,藉由散發光與熱,展現台灣人的意志。

 聯盟昨天也宣布「二二八自由台灣,全球行動」系列活動展開,活動重頭戲是二月二十八日傍晚,李登輝和獨派大老在二二八公園啟動和富貴角燈塔現場的連線,晚間共有台灣十八個縣市和全球十多個城市同步行動,聯盟並發出邀請函,呼籲朝野政黨領袖不分藍綠,共同響應這項行動,反對反分裂法。

美軍情首長同倡中國威脅論

 

2005.02.19自由時報

 〔編譯陳成良╱綜合十八日外電報導〕針對美國中央情報局(CIA)局長高斯指出,中國軍力的現代化與擴張,可能使台灣海峽的軍力均勢失衡,也將威脅駐在亞洲的美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加以駁斥,並呼籲美方不要向「台獨」勢力發出錯誤信號。

 高斯十六日在參議院情報委員會的聽證會上,針對美國面臨的全球安全威脅,提出年度評估報告時表示:「中國的軍事現代化和軍事發展正在使台灣海峽兩岸的軍力平衡發生傾斜。中國軍力提昇也對這一地區的美軍構成威脅。」他並指出,中國在台灣海峽對岸增加彈道飛彈武力,並部署數艘新潛艦,也正在發展更具威力的核武飛彈。

 華盛頓時報去年十二月時曾率先披露,中國建造了新型的○九四級彈道飛彈潛艦。此外,該報去年七月也報導,中國新型元級攻擊潛艦曝光,該型潛艦的出現令美國情報機構大感意外。

 高斯說,中國正在加緊發展「強力且具存活力的核武飛彈與傳統戰力」,以便於區域衝突時使用。

 至於中國會不會對台動武,高斯評估,北京認為台灣推動憲改、強化本土認同等活動,就是所謂的「台獨時間表」,一旦超過北京的容忍度,中國就會訴諸不同層次的武力。

 華盛頓時報十八日報導,除了高斯提出中國威脅論外,五角大廈國防情報局局長賈寇比也在提交參院的書面證詞中指出,中國正在增加更具威力的飛彈數量,以「提高它們的存活力及作戰能力,強化其壓制及遏阻價值,並突破彈道飛彈防禦系統」。

 賈寇比指出,中國正在發展三種新飛彈系統,分別是東風三十一型、東風三十二A型機動中程彈道飛彈,以及由潛艦發射的巨浪二型(JL-2)核子飛彈,在中國軍方積極發展彈道飛彈的情況下,到二○一五年中國核子彈頭數目將增加數倍。

 國防情報局估計,二○○○年中國配備在長程及短程飛彈的核子彈頭數目為一百五十七枚,到了二○二○年將增加為四百六十四枚。

 據中國國營媒體十八日報導,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孔泉十七日回應高斯「中國威脅論」時,呼籲美方不要向台獨勢力發出錯誤信號。他說,在台海地區製造緊張局勢的是台灣島內的分裂勢力。

 另外,針對美國國會議員提出要求政府放棄一中政策的議案,孔泉指出,這是對中國內政的粗暴干涉,也是向台獨勢力發出錯誤信號,中國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孔泉重申,中國啟動反分裂國家法立法程序,是為了遏制「台獨」分裂活動。

產業反應 高科技業偷跑 2/3已錢進中國
業者盼政府修法 規範安全「遊戲規則」 受害台商協會:危邦不入。

 

2005.02.19台灣日報

2005-02-19

(記者范振財∮新竹報導)檢調大動作偵辦聯電、中國和艦案,令高科技業界人心惶惶。一名高階管理主管指出,高科技業偷跑,提前卡位的情況十分普遍,有三分之二以上已經錢進中國,連技術也是原版來自台灣拷貝,希望政府顧及世界趨勢、現實,修改法令,讓業界在安全「遊戲規則」中互相競爭,也為台灣打拚。

這位不願透露身分的高階管理主管指出,資金轉手則是多透過國外的創投及海外銀行,要查還十分困難。一名半導體製程工程師就指出,聯電與中國和艦半導體「合作」案,早已是科技界「公開的秘密」,據他所了解,和艦半導體才蓋好三年多,如今技術已達0.13,若非有台灣的原版技術拷貝及離職員工到江蘇駐廠效勞,是不可能達到如此的「境界」。

至於為何聯電會「出事」,業界眾說紛紜,有人說同行相忌檢舉、樹大招風、政府殺雞儆猴,甚至有說是政治力介入。但反正就是人心惶惶不知何時會輪到自己被檢調約談。

也有人認為,美、日高科技前進中國這片最大的市場腳步比我們更快,台灣就顯得綁手綁腳,既然是大家都知道的秘密,加上高科技日新月異,9個月就是一個新世代,如果今天不提早卡位就失去先機、就失去競爭力,為何不攤在陽光下大家來檢討,業界大部分都認為,希望政府顧及世界趨勢、及國內的現實,修改法令,讓業界在安全「遊戲規則」中互相競爭,也為台灣打拚。

(記者林庭瑤∮台北報導)聯電公司因涉嫌背信案遭檢調偵辦,但台資企業投資中國的風險究竟有多大?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認為,若相較於企業被國內檢調單位偵辦,西進中國投資後所冒的風險更大,因為中國貧富差距懸殊,民眾產生仇富心理,台商無端背負原罪,只有危邦不入,才能避開這塊高風險的投資區域。

高為邦表示,單純從商業行為分析,過去大企業常常有「傷害股東權益」的事件發生,聯電事件只是冰山一角;他說,如果國家政策明文規定,某些高科技業不能過去,企業本來就應該服從,如果類似事件在美國發生,處分會更加嚴格。

高為邦說,過去已發生像宏力、中芯半導體之類的高科技業,行政部門為什麼不嚴辦,既然聯電事件已發生,就應亡羊補牢,即時補救,否則這類行為層出不窮,會導致台灣經濟環境走下坡。

高為邦認為,雖然聯電這類大企業不像其他中小企業,但兩岸的政治氛圍與法令規定不同,還是處於敵對狀況,台商還是冒著很大的風險,最近中國準備擬定反分裂法,台商的資本如果不儘快撤出,難保有一天不會被全數吞噬。 .....2005-02-19【台灣日報】

冤獄賠償官司 林水泉敗訴黃華勝訴,同被提報流氓際遇不同律師指法律須修正。

 

2005.02.19台灣日報

 (記者林朝億∮台北報導)針對在美抗議聯合國排斥台灣,因而切腹自殺獲救的林水泉平反官司訴訟,同是國策顧問黃華冤獄賠償官司訴訟代理人的簡炎申律師昨天指出,兩人同為因「流氓」為由被移送管訓,但是在冤獄賠償官司上之所以會有不同的際遇,除了法官對於法條的不同適用外,主要原因還是在於「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第六條僅規定人民要因犯內亂、外患罪等罪,才能獲得賠償。這樣的規定相當不合理,立法院應該儘快進行檢討。

 戒嚴時期,林水泉與黃華因選舉期間批評當局,被提報流氓管訓的情形有許多類似之處。林水泉是在1960∼1年參選台北市議員當選後,被台北市警察局松山分局提報流氓管訓,羈押管訓575天;而黃華則是在1963年年底參選基隆市議員時,被基隆市警察局提報流氓,羈押管訓917天。2000年民進黨執政後,林水泉就提出平反官司,台北地院於2001年9月18日判決賠償;黃華的官司雖然提的比較晚,但是桃園地院卻於2001年6月18日判決黃華勝訴。根據規定,對於冤獄賠償判決,最高法院檢察總署可提出上訴到司法院冤獄賠償審議委員會,也可不予上訴,讓平反判決定讞。

 但是,在黃華勝訴後,檢察總署沒有提上訴,卻在林水泉勝訴後,不斷提出上訴,並由司法院二度發回更審,使台北地院於去年12月17日判決林水泉敗訴。而令人更是啼笑皆非的是,林水泉透過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求償的聲請,卻也於去年12月10日,也就是國際人權日當天遭到駁回。對於這段經歷,林水泉友人都指出,林水泉相當不平,他與黃華的案例幾乎一模一樣,可能是因為黃華有了國策顧問頭銜,所以才能獲得平反。

 對此,與林水泉是好友的黃華也說,的確林水泉很怨嘆。 .....2005-02-19【台灣日報】

 

林水泉的悲情遭遇

 

2005.02.19台灣日報

◎林朝億

 老政治犯林水泉在美切腹自殺獲救,令人相當感慨。林水泉除了替台灣人抱不平,以自己的生命向聯合國表達抗議外,瞭解他的人也都知道,會採取這麼激烈的手段,也跟自己多年來平反官司不利,讓他心灰意冷下才有這般舉動的。

 這些把自己一輩子奉獻給台灣民主自由的老政治犯,多年來都把台灣擺在自己、家人之前。舉例來說,與林水泉相交多年的民進黨前僑選國代康泰山就透露,去年228前,林水泉回台時,本來想採取一些抗議政府的手段,表達自己對於民進黨政府不重視「轉型正義」的不滿。但是,在參加了228百萬人手護台灣的活動後,康泰山說,林水泉高興的都忘了要去抗議的事情。

 這就是這些老政治犯的寫照。說民進黨執政後,完全沒有重視「轉型正義」,也太過。只是許多工作常常是紀念性的儀式活動高過了實質的意義。許多像國民黨統治末期通過的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回復條例不合理規定,例如因匪諜案被沒收之財產不得歸還的條文,近五年來,行政院連個修正案都懶得提出。更別說這五十年來累積的一「拖拉庫」違反人權的法規命令,連個修法的計畫也都拿不出來。

 事實上,像這類修法、平反政治犯的工作,絕非只是救贖而已。更基本的是,惟有透過對過去的重新認識,才能找到真正的執政核心價值。不然,當台灣在嘲笑中國共產黨連個聲援六四學運的趙紫陽喪禮都不敢辦的情形,這個懶於平反過去冤屈的台灣政府,跟那個宣稱中國一定可以崛起的北京獨裁政權,除了在談到「經濟發展」時的口氣如出一轍外,對於人權漠視的程度,不是也差不了多少嗎? .....2005-02-19【台灣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