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0台灣日報
◎林志昇、何瑞元
直到一九四五年,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中華民國的主權還是被當時的國際社會所認同。但是,隨著中國共產黨的崛起,以毛澤東為首的共產黨,與蔣介石的國民黨(新聞、網站)政權展開「國共戰爭」,最後蔣介石不敵,終於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了中華民國(以現代的說法叫政變),而成為中國地區唯一的合法政府,換句話說,中華民國已經滅亡了。
蔣佔領台灣不符國際常規
在二次大戰前,台灣的主權是屬於日本的,並不是屬於中華民國,雖然美國曾在一九四五年九月時在台灣短暫地升起美國國旗,美國因為必須實行對日本土地進行管理,而將台灣暫時交給次要戰勝國的蔣介石政權託管,於是蔣介石便以戰勝國的姿態佔領了台灣。而且蔣介石政權當年卻沒有按照一般國際戰爭法中勝利國的慣例,給予台灣人民(當時日本國民)選擇自己國籍的權利,這是非常不合乎國際常規的。
事實上,日本在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和中華民國才在以「舊金山和約」為主要依據簽訂了附屬的「台日條約」,日本法院也在當年正式確認台灣人非日本國民。換言之,日本從戰敗中恢復了主權國的地位,卻未給予台灣人民一如當年馬關條約有選擇國籍的思考期,此點違反了海牙公約及日內瓦和約中的相關規定,更違背了大西洋憲章立法原則與精神。台灣人在一九四五年至一九五二年間,擁有日本國籍跟中華民國國籍的怪現象。
主權未解決國際不予承認
目前台灣的地位與定位,在主權問題還沒完全解決之前,是不會被國際所承認的,所以釐清台灣的主權問題,是目前台灣民間社團在推行「台灣正名」及「台灣制憲」運動時,應首要推行的工作。但是我仍然認為台灣正名為「台灣」取代「中華民國」是有其必要性跟合理性,因為實際上「中華民國」早在一九四九年就已經不存在了,用「中華民國」的國號去敲開國際大門早已是一條死路,唯有以新的國號、新的思維,台灣才能走出去。「台灣正名」正是台灣重新擁有主權的唯一通路。
我必須強調的是,因為美國並沒有放棄二次大戰後對台灣的主要佔領權,所以台灣問題也是美國的內部問題,我們可以看得出來,這六十年來,每當台海發生危機的時候,美國總是一馬當先,主動跟中國談判,事實證明,根據一九五二年四月二十八日的「舊金山和約」,美國的軍事政府在作為日本及其殖民地的台灣、澎湖之主要佔領國時,美國只有宣佈放棄對日本的主要佔領權(即日本恢復主權),可是卻沒有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主要佔領權,這就是台灣問題的糾葛。
一九九六年中國在台灣外海發射導彈時,美國不必經過台灣的要求,立即主動地派出兩艘航空母艦,分別停泊在台灣南部和台灣北部外海,準備應付可能一觸即發的台海衝突。我們更可以藉此了解,為何美國會在關島加強戰備,也可以理解近日以來,美日共同防衛宣言,正式將台灣海峽納入其保護範圍,這完全是美國在保護它自己的「主要佔領權」而已。
代理佔領者不應自作主張
按照國際公法與戰爭法的規定,台灣的主權本屬於日本,日本對美戰敗後,理應由美國在台灣成立軍事政府,來維持台灣島內行政、立法、司法的正常運作。可是台灣卻被「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強迫,變成中華民國的「國土」,台灣人也全都變成了「中華民國國民」,這真是台灣人民的不幸,更是美國政府的責任。
一九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美國杜魯門總統發表「台灣地位未定」之言論的真正意義,就是指美國當年軍事政府沒有放棄台灣主權,中華民國在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在台灣宣佈「光復節」當然也是一個騙局。
根據舊金山和約第二十三條確認美國是主要戰勝國,也是主要佔領國,所以當年的美國軍事政府就已經握有日本跟日軍統治下二十多處(包括台灣)的投降與佔領處分權。蔣氏軍隊應該只是以代理美國盟軍的身分佔領台灣,不應該有自己的主張或任何的特別利益。(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政治研究小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