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29
台灣地位與美、日因緣

 

2005.06.29台灣日報

陳儀深

6月底中研院近史所舉辦一項「中國近代史的再思考」國際研討會,內容除了針對國家與社會、婦女史、記憶與認同、物質文化與日常生活等專題,還有一個專題是針對1950年代台灣地位爭議的討論。

學術研究相當受到國際潮流的影響,學術思想相當受到實際政治的約制,從這些專題的分佈可見一斑。就最後的專題「台灣地位」的討論而言,此時此地無人公開主張「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這種北京立場,但是這次發表的論文有〈日華和平條約的簽訂與中華民國對台主權的確定〉,以及〈中美共同防禦條約與台灣地位未定論〉,分別是中華民國論VS.台獨論的立場,這種爭議在台灣的報章媒體已經討論多年,如今在中研院以圓桌論壇的方式平等呈現,也算是一種進步。

中華民國論的立場自然會強調開羅宣言、波茨坦宣言,對舊金山和平條約只寫日本放棄台澎領域主權不寫歸屬何方,則認為是中國未受邀參加和會之故;中華民國論還強調日華和約的重要,因為國際社會中有權決定台灣主權歸屬的只有日本與中國,美國的論述只代表本國立場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日華和約雖無明文規定主權轉移對象,但簽約行為以及相關條文已足以說明台灣主權屬中華民國。

但是從台獨論的角度看,宣言不是條約、不具有法拘束力,舊金山對日和平條約故意不寫明台灣歸屬,除了因為韓戰發生以後的情勢以及北京台北兩個政府孰能代表中國的現實問題以外,戰後台灣——尤其228以後的台灣——有相當的聲音要求聯合國託管然後公民投票決定前途(美國領事館收到這方面的請願書),何況,二戰的結果美國才是主要戰勝國,是對台灣的主要軍事佔領(權)國,怎能說美國對台灣歸屬問題沒有發言權?

學術的爭辯是一回事,現實的政治發展顯示,中華民國對內已經不是兩蔣時代的中華民國,對外繼續不受到世界主要國家的承認,中華民國論和台獨論的共同敵人是北京政府的一中原則,如果同意台灣前途應由台灣人民共同決定,那麼怎樣的爭論是具有生產性、怎樣的爭論會變成無謂的消磨內耗,其實是很清楚的。

 

短視貪婪症

 

2005.06.29台灣日報

郭弘斌

在政壇上常常會看見某些立委,他們大言不慚發表言論是阻礙了台灣的自主、進步與成長。他們不思身受台灣的裁培,不知感恩圖報,反而以圖利他國為目標。 進一步言之,做為領導階層的少數領導者也同樣可看到這個現象。再仔細觀察,在廣大的群眾中亦可發現同樣的情形,譬如盛行已久的賄選,即是鐵証。

這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就有人身受台灣的滋養,但是說出來的話及行動卻以外國為優先,是人性的問題,仰是教育上出了問題。筆者認為這是患了「短視貪婪症」,這個症狀是看到眼前小小的利益,就忘了自己是誰,失去自己的立場,若有金錢名譽的誘惑就失去了道德的規範,忘了親情。

我們舉出一個歷史上的實例,那就是鄭成功的父親鄭芝龍,鄭芝龍受到滿清以閩粵三省總督之職的誘惑,於是忘了自己是漢人,投向文化較低的滿人。西方學者對鄭芝龍的評語是「短視到見不到自己的鼻子」。鄭芝龍受到滿清的禮遇八年即打入監獄,十五年後全家十一口被殺於北京。這就是患有「短視貪婪症」的下場,現代人能不記取這個血淋淋的教訓嗎?

賄選中的受賄人即是患有「短視貪婪症」的另一証明,明明買票者是沒有台灣意識,或是居於反民主、反台獨的政黨,但因眼前的賄選有新台幣伍百至一萬的收入,以致這張寶貴的票就投給賄選人。所以立法院有台灣意識的人居於少數,於是台灣的自主再遭受無情的衝擊,國家機器停擺。

短視貪婪症不僅發生在台灣,它也發生在法國,法國在二十世紀亡國二次,這是人類的病症。為了醫治它,需要全民投入,凡是你知道某人是沒有台灣主體意識的人,你就告訴他:「你得了短視貪婪症」。若一個人知道了自己的病症,自我醫療的功效是十分可靠的。

在政壇上各位也可輕易的看出,那些反軍購的政黨及立委,不就是患了「短視貪婪症」嗎? 又修平技術學院的拆國旗案,教育部凍結三千萬元就是針對患有短視貪婪症的人當頭棒喝。

(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歷史研究小組)

對沈建德理論之幾點質疑

 

2005.06.29台灣日報

◎蓁客

23日於貴報拜讀沈建德先生大作「台灣人不要被中國利用」,闡揚「台灣閩客血統也屬原住民」之論。其實多年來,筆者早已多次於網路上輾轉讀過沈先生之相關論述,對沈先生追求台灣獨立之努力亦感佩服,但令筆者意外的是,經過這麼多年,卻從未見沈先生對此理論中一個極大的邏輯錯誤予以訂正,此邏輯錯誤卻是足以推翻沈先生理論的。是故筆者特別為文提醒沈先生正視此疏失,以免多年心血為此付諸東流。

沈先生以俗諺「有唐山公無唐山媽」為出發點,稱唐山公的後代「不論男女,結婚的對象都是番仔」,所以其中國血統會越來越少,生下的第一代中國血統只有1∮2,第二代就只剩1∮4,然後1∮8、1∮16、1∮32……,因此今日台灣的閩客族群其實都是原住民,中國血統不到1∮256。

但沈先生最大的邏輯錯誤就是,這論點若要成立,就必須建立在「唐山公所有後代結婚對象都是百分之百純血原住民」的前提上,而且絕不能有所例外。但實際上,擁有1∮2中國血統的唐山公後代當然可能跟百分之百純血統的原住民結婚,生出只有1∮4中國血統的下一代,但也可能是與另一個同樣1∮2中國血統的唐山公後代結合,生出同樣是1∮2中國血統的下一代,更可能是跟稍晚才從唐山來到台灣的新一代唐山公結婚,生出3∮4中國血統的下一代。這麼多血統純度不同的後代共同雜處於台灣社會,要每一代每一人都是跟百分之百純血統原住民結婚的可能性實在太低,所以今日台灣的閩客族群擁有原住民血統當然無庸置疑,但其中國血統卻也不可能如沈先生之論那麼低。

另外,沈先生還以台灣地名常見的「番」「社」字眼來驗證台灣人的原住民血統,但筆者不解的是,地名跟血統有什麼關聯?土地是不會動的,人是會遷來遷去的,一對外省新住民夫妻搬到擁有「番」「社」地名的地方,他們在這生下來的孩子可以在文化、情感、精神上認同本土,但他們的血統DNA卻仍是中國血統,怎會就這樣變成原住民DNA?沈先生這段「地名驗證血統屬番」的理論又過於牽強了。

除了23日沈先生大作中所言外,筆者也對以往讀過的沈先生部分論點感到不解,例如沈先生認為台灣客家其實是被官方漢化的假客家,其血統仍是標準原住民,這點也令筆者相當納悶。筆者相信官方漢化的事情絕對存在於台灣歷史,就像全世界任何外來殖民者對付當地原住民一樣,但筆者不解的是,如果是官方漢化的話,清初台灣隸屬福建省管轄,官員都來自福建,福建來的官員要將原住民漢化也應該是全都漢化成福佬人才對,怎麼出現客家人?如果說來自福建的官員會「好心」到把原住民漢化成客家人,那就跟說大英帝國殖民者會把北美印地安人教化成葡萄牙人一樣不合常理,不知沈先生可曾思考過?

筆者同意「台灣閩客族群也有原住民血統」、「台灣部分閩客族群是被漢化的純正原住民」,但筆者也認為這應只是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對沈先生大作中的某些邏輯更感到矛盾不解,在此希望沈先生能對以上各點重新思考,以建立一套更完整更合邏輯常理的台灣民族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