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68
四社三會對李慶安事件的共同聲明

 

2002.10.09自由時報

☉台灣北社、中社、南社、東社、
台灣教授協會、台灣筆會、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

 對於李慶安立委在未經查證,即透過媒體「製造」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涉性騷擾的嚴重冤案,我們在此表達以下嚴正聲明:

 一、李慶安委員應為「凌遲」涂醒哲、「凌遲」台灣社會負起政治責任,辭去立委職務。我們也支持涂醒哲代署長以司法途徑,對李慶安的誹謗行為提起訴訟,以遏止此種歪風。

 二、除了幾家媒體能謹守分際外,大部分媒體的表現簡直可用「非專業」來形容,更不專業的是有幾家電視媒體在十月四日晚上已經確認涂醒哲是清白的以後,還在十月五日早上重播十月四日晚上污衊涂醒哲以及行政院團隊的節目,我們建議涂醒哲以「加重誹謗罪」控告這些電視媒體的負責人。

 三、建議傳播學者應就此事件對新聞的公正性以及公益性的斲傷加以檢討,並將此事件納入新聞教育的教材。

 四、國親兩黨在真相大白後,仍然力挺李慶安,甚至指責行政院故意「陷害」李慶安。這種不知反省的政黨應受公開譴責!

 五、立法院應訂定更嚴格的自律與懲戒規定,避免立法委員濫用言論免責特權的保障,製造許多子虛烏有的誹謗案件,陷國家社會於不安。

 六、台灣人民應從此事件中學到教訓,審慎選擇所支持的民意代表、政黨以及所閱聽的媒體,以人民的力量制衡政治人物及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