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終於在九月一日要加註TAIWAN了,外交部表示兩年來九次民調均顯示超過一半民眾支持在護照加註台灣,顯示護照加註堪稱為主流民意。這對於台灣正名運動雖然是喜事一樁;但是,針對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曾經說過「國旗不等同於國家」,卻遭監察委員調查,顯見台灣對於談論國旗、國歌等仍是一項禁忌。個人認為,現在的國號、國旗、國歌均有其歷史背景,經過時空轉換,對此提出不同意見,是很好的民主現象。若民主社會還有不可討論的禁忌,則呈現台灣民主化仍有不成熟之處。
我認為應該熱愛的是國家本身,對國旗、國號、國歌若有不同的看法,不代表就不熱愛這個國家。國旗、國號、國歌只是代表國家的一項圖騰、一種象徵;當圖騰的地位凌駕在國家之上就有可議之處。
記得我在兩蔣時代服兵役的時候,軍中曾有五大信念,依前後順序分別是主義>領袖>國家>責任>榮譽。這是一種威權體制下的信念,主義與不具民選的領袖,竟然可以超越國家層次,好像是共產國家才有的現象。在民主國家裡,人民才是國家的主體,國家是為人民而存在的,而國號是因國家存在的;人民可以組織國家,也可以改變國家,當然也可以改變國號。如果國家觀,只停留在國號上面,將國號視為效忠目標,說穿了就只有國號觀念,沒有國家觀念。
從歷史背景來看,我們的祖先曾經是荷蘭、大清帝國、日本與中華民國的人民,然而對很多熱愛台灣的人來說,中華民國只是目前、現階段的國家名稱,若中華民國這個國名,在世界上已經沒有發聲的地位,也就是當國名不符合國家需要時,就是中華民國已經完成任務的時候。大多數人從未想過國名是為何而存在的?國家是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手段,所以人民的幸福才是國家存在的目的。因此當一個國家的國號再也無法達到這些目的時,人民當然有權推翻它或改變它。
世界上有許多國家都改過國名,例如1989年緬甸的舊名棉瑪(Burma)改做緬甸(Myanmar);1972年錫蘭(Ceylon)舊名改成斯里蘭卡(SriLanka);1970年柬埔寨(Cambodia)改名高棉(Khmer),1993年才又改回原名柬埔寨。或者有個例子更恰當:印度脫離英國殖民統治後,分做印度及巴基斯坦。當時巴基斯坦有二塊,一塊東巴基斯坦、一塊西巴基斯坦,1971年東巴基斯坦獨立,改名叫孟加拉。諸如此類例子,不勝枚舉。中華民國若比照這種方式改成台灣,也無不妥之處。
四百年來,台灣人苦於受到外來勢力支配,沒有自己的獨立自決權。但現在不同了,台灣目前的總統與法律都是由台灣人自由選舉與制訂的。當政權可以更迭、總統可以換人,台灣目前民主化的完成,就獨缺更改不合時宜的舊國號。正名運動作為一種民主教育,現在是朝民主演化最後一步邁進的時候了。
(本文原載於2003年8月10日台灣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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