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09.12【大紀元時報】

中共發布管制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信息的管理條例,分析人士稱中共鉗制媒體進入赤裸階段。圖為北京一個男士在報攤前買報紙。(AFP/G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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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加/台北報導】行政院陸委會昨天表示,中共對於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的規定,完全排除境外媒體從事新聞報導的自主空間,這種加強控制言論自由是意圖維護其內部的穩定,其做法已到了令自由世界無法默不作聲的程度,也必將引起國際社會的高度關切。
本月10日中共新華社公布的「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資訊管理辦法」,外國通訊社今後在中國大陸發布新聞訊息,應經新華社批准;同時,外國通訊社不得在中國境內直接發展新聞資訊用戶。陸委會對此發出以上強力譴責。
中共發布的該條例還規定,中國用戶訂用外國通訊社新聞訊息,應當與新華社指定的機構簽訂訂用協議,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訂用、編譯和刊用外國通訊社的新聞訊息。特別提出,港澳台的通訊社及有通訊社性質的機構,在中國大陸發布新聞訊息,亦參照該條法規執行。
陸委會從中共發布此一規定的背景分析,中共對於新聞、輿論自由的打壓作為,是想藉對資訊流通的限制,意圖維護其內部的穩定。如今中共當局在大力管制和封鎖網路資訊流通管道後,繼續限制外國新聞通訊社在其境內發布新聞資訊的內容,充分顯示中共深恐若不限制相關資訊的流通,恐將對其社會秩序與政權穩定造成傷害。
陸委會指出,中共總是以「中國情況特殊」為藉口,對新聞、資訊既採取嚴密的管控,也對國際媒體採訪行動多加阻撓與干擾,只是不敢明目張膽的公開對新聞採訪做明確的限制。
今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審查「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中明文限制新聞媒體報導突發事件之條文,陸委會認為,該草案對於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布新聞資訊內容的規定,幾乎完全排除境外媒體從事新聞報導的自主空間。此次新聞資訊管理辦法的出爐,更是對全世界保障新聞自由潮流的逆向操作,也是對中國人民知的權利的嚴重損傷,勢將引起國際間高度的關切。
陸委會指責,中共當局近來加強控制言論自由的一系列做法,已到令自由世界無法默不作聲的程度,除了上述的辦法公布外,對程翔、趙岩的判刑,甚至對維權人士的迫害,都是自由世界無法忍受的倒行逆施行為。
陸委會對中共進行新聞直接監管的法令依據,除嚴加譴責之外,也呼籲國際社會共同努力,促使中共當局早日解除對言論自由的管制,還給中國人民自由的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