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格爾:你怎麼敢攻擊「我的總統」?

 

2006.09.25【自由時報】

 《曹長青專欄》

台北街頭的倒扁紅海洋像一次火山噴發,高調、激烈、狂噴了一陣子,留下滿地灰燼、燒裂的礁石,什麼也沒創造,只是把不少人「燒」出滿腔仇恨,甚至精神分裂。

施明德們眼看大勢已去,只好走險,先說要「罷工」,結果遭各界反對,於是他們要選擇更地痞的行為,準備在雙十國慶時,聚眾「天下圍攻」,不讓陳總統進出會場。據說還訓練了幾千名像當年被稱為「街頭小霸王」林正杰那樣的悍將,以對付執法的警察。

在台灣的憲法和國號沒有改變之前,中華民國的國慶慶典,是代表台灣全體國人的尊嚴,一個國家的對外形象,以及凸顯國際地位的象徵。施明德們說要以此給陳總統壓力,迫他下台。且不說這種以少數人強行剝奪多數選民的政治選擇權是多麼不合法、不合理,單是阻撓國慶大典,在外賓面前羞辱民選總統(實際是羞辱自己的國家)的流氓、無賴舉動,就是向法律,尊嚴,榮譽等價值的挑戰。本質上和恐怖份子一樣——為了目的,不擇手段。

在美國看施明德們的政治肥皂劇,更令人感到台灣距離一個真正公民社會、健康的兩黨政治,仍有相當大的距離。我們看看美國的情形:最近,委內瑞拉總統查維斯到紐約參加聯合國大會,這位反美的左派總統,無論在聯大發言,還是在黑人區演講,都攻擊布希總統是「魔鬼」。結果,他的言行遭到美國在野黨領袖裴洛西和紐約區聯邦黑人眾議員藍格爾的痛斥。裴洛西說,「查維斯每一天都是惡棍」。《華爾街日報》發表社論,特別稱讚這些在野黨領袖,能夠超越黨派之爭,維護美國總統的尊嚴,捍衛國家的榮譽。

裴洛西作為在野黨眾議院領袖,對布希總統的批評一向毫不留情;而那位民主黨黑人議員,更是多次在福克斯電視上譴責布希總統的政策,言詞很兇。但這次,他們不約而同站出來,痛斥查維斯。藍格爾說,你怎麼敢在「我的議員選區」,攻擊「我的總統」?雖然藍格爾作為民主黨人,沒有把選票投給共和黨的布希,但他尊重多數選民的選擇,仍把布希稱為「我的總統」,並視查維斯攻擊布希,就是攻擊美國的國家尊嚴,蔑視多數美國人的政治選擇權。這是政治人物的基本常識。

而在台灣,民進黨出了施明德這樣的敗類,國民黨則走向做共產黨的傀儡之路。馬英九在《華爾街日報》嘲諷自己國家的總統;蘇起在丹佛講話攻擊陳總統和民進黨。而連戰、宋楚瑜,在胡錦濤面前詆毀台灣和陳總統,那種三孫子般的媚態,簡直下賤到李蓮英給慈禧按摩的地步。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為他們不認同台灣,寧可讓台灣被和對岸遙相呼應的紅色怒火吞噬。 (作者為中國旅美異議作家)

 

小黑,紅

 

2006.09.25【自由時報】

■彭錦陽

前天在中和嗆扁時踹打警察的國民黨籍立委洪秀柱,出身教育界,曾因前總統府秘書長陳師孟答詢時說「國旗不等於中華民國」,竟然拍桌怒罵「可恥」,還曾用「痞子」辱罵前新聞局長姚文智,口不擇言的人身攻擊飽受批評。

洪秀柱最糗的是,她的愛犬「小黑」號稱一聽到「 阿扁」兩個字就會抓狂,有次有人試了一下,想不到小黑真的抓狂,咬傷了同黨立委朱鳳芝的女兒唐先慧。

這次打警察事件,「小黑」沒抓狂,洪立委倒是先抓狂了。唉!真的是什麼不如什麼!

 

一個中國民運人士對民主台灣的呼籲--“倒扁”就是倒台灣的民主制度

 

2006.09.25【自由時報】

曹長青

今天台灣之所以被稱為自由國家,和對岸的專制中國不一樣,就因為台灣有了民主。什麼叫民主,就是人民有了選擇權,總統的當選,靠人民的選票,總統的去留,則要依憲法的規定。在他的任期沒有完成之前,想靠體制外的手段來結束總統任期的行為,是對台灣民選制度的挑戰。

如果陳水扁觸犯了法律,要經過檢調機構調查、做出結論後,由立法院表決。按台灣現行法律,即使立法院通過,還要再經全民公投,這是一條充分保障國家領導人的選擇權在人民手�堛漯k律。

現在無論是藍營,所謂親綠學者,還是施明德,都在沒有司法結論證明陳總統觸犯法律的情況下,想透過煽動群眾來罷免總統;這不僅是荒唐的,而且是直接挑戰台灣得之不易的民主體制。這種情形,在成熟的民主國家不會發生,因為尊重憲政體制、法治原則的公民不會這麼做。民主的可貴,就在於大家都要尊重民主程序這個政治遊戲規則。

在美國七十年代的水門事件中,尼克森總統被查出濫用權力,最後在國會多數議員表示要投票彈劾時,他才不得不辭職。美國的在野黨沒有組織什麼全國性罷免、打倒運動,一切都是走司法程式。後來克林頓被彈劾案更典型,美國獨立檢察官做出調查結論,克林頓犯了"阻礙司法罪"(這在美國是重罪),在435名成員的眾議院表決時通過了彈劾,但在100名成員的參議院表決時沒過半,所以彈劾沒有成立。

但美國那些討厭克林頓的人,認為克林頓應該下臺的人,也沒有組織任何群眾示威或靜坐抗議(即使克林頓已被定罪,並在眾院彈劾通過),他們接受國會的表決結果。因為他們懂得一個基本常識:尊重國會,就是尊重自己建立、自己同意、自己用選票表示支持的這個民主制度,這個遊戲規則。

所以,不僅今天的倒扁是完全錯誤的,而且即使是馬英九,或者連戰、宋楚瑜當了總統,也絕不可以用這種方式倒馬、倒連或倒宋。哪種顏色的人當了總統,只要是選票選擇的,就都不可以被用法律程式之外的方式罷免。總統的當選和離任是一種制度,人們今天要捍衛總統,不是要保陳水扁這個人,更不是要偏袒他的錯誤,而是要保衛一種制度。

在一波又一波的倒扁聲浪中,最被強調的理由是,陳水扁要為道德操守負責。這其實最不構成罷免總統的理由。道德問題,只能在道德層面用輿論解決,而罷免總統是法律層面的,這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問題。例如,克林頓總統居然敢在白宮和實習女生發生性醜聞,這已絕不僅僅是個丈夫不忠的問題,而是侮辱美國最高行政權力機構。但即使這樣,在基督文明為主體,非常強調道德的美國,人們也沒有用克林頓的道德問題來提出罷免他。

美國國會提出罷免克林頓的理由是阻礙司法。如果克林頓沒有阻礙司法,即沒有法律問題的話,那麼美國國會就不會由於克林頓的性醜聞而提出罷免總統案,盡管大小媒體可以把他罵得狗血噴頭。因為美國人把道德和法律兩個層面的問題分得很清楚。

今天,台灣走向民主已整整十年了,但在台灣還有很多人在專制下生活慣了,就是不適應民主制度,患了嚴重的專制後遺症。國民黨就在這種專制後遺症中無法自拔,馬英九最近親口表示,國民黨不適合在野,真是一語道破國民黨?什麼自二千年失去政權以來一路鬧到今天的根本原因:因為它不適應在野,不會在野,除了掌握政權當主子,他們什麼都不想,什麼都不適應。

而在當年那些反對國民黨專制的人當中,也有很多人患有嚴重的專制後遺症,這種後遺症就是,習慣革命,習慣造反,習慣遊行,習慣靠群?運動解決政治問題。他們根本不明白,在民主台灣和專制台灣之間,有一條清晰的分水嶺。在獨裁專制下,我們鼓勵體制外抗爭,因?獨裁者剝奪人們一切正常管道反抗的可能,人們沒有自由的媒體,沒有選票,沒有公正的司法管道。

但在民主國家,保障民主制度運作的根本,就是民眾的訴求要靠選票和司法途徑解決。因此,所有想捍衛台灣民主制度的人,都應該支持總統按憲法規定完成他的任期,支持台灣不要偏離民主法治的軌道,不要慫恿體制外的倒扁街頭運動,讓台灣社會一步步走向暴動邊緣;別忘了中共可是在旁磨刀霍霍,等著收割「統一大業」。因果倒扁群眾運動繼續擴大,最後它"倒"的將是台灣的民主制度本身,以及這個美麗的島國-台灣。這是我們最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連署人:

中華民國獸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江世明理事長
中華民國中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林永農理事長
國際獅子會300複合區台灣總會李元吉議長
國際同濟會台灣總會余拯家總會長
國際青年商會台灣總會陳文益總會長
國際扶輪3480地區康義勝前總監
全國工人總工會鄭素華理事長
台灣省漁會許德祥理事長

 

反貪腐 郝龍斌你有資格坐在這裡嗎?

 

2006.09.25【自由時報】

 

 

安世立:中共利用媒體栽贓 煽動仇視法輪功

 

2006.09.25【大紀元快報】


2004年1月28日在斯特哥爾摩「新時期群體滅絕」國際研討會上,安世立律師(Clive Ansley)做了「中國的法院不能稱其為法院」專題報告。(圓明網)

2005年2月6日,安世立律師(Clive Ansley)在大溫舋埵a區「告別中共研討會」上發表演講指出,《九評共產黨》中所預測的中共即將滅亡是絕對準確的。(大紀元)

【記者文華╱綜合報導】安世立律師在證詞中說,「我要說明的是這場仇恨運動,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堙A是由中共中央電視台(CCTV)在幾乎每一檔新聞的廣播裡進行」。安世立表示,中共媒體「在報導該期間的刑事犯罪和死刑犯時,依照慣例,總是隨意地將那些被指控的罪犯稱為『法輪功習練者』。」「無一例外的,根據我的記憶,指稱被判罪的罪犯是法輪功成員這一點從來沒有以任何方式得到證實。」

安世立舉例說,一次某人在南京一家著名麵館食物配料中投了老鼠毒藥,大約有40人因此而死亡。「在逮捕這個被告人的報告裡,以及針對他的審判書中,沒有任何有關法輪功的內容。但是當電視台和出版媒體報導他的死刑時,報導中有一個簡短的聲明,說此人是法輪功信徒,是李洪志的教導對他的影響,導致他謀殺了所有這些無辜的人。」

「我觀察到,當時這樣的指控驚人有效地大面積挑動起人們對法輪功的仇恨。但是沒有任何證據用來證明這些指控。在李洪志的著作中,沒有任何一個段落,可以牽強附會地被解釋為鼓勵殺人或任何其它的刑事犯罪。」

安世立在證詞中還揭示了一個奇怪的現象:儘管許多中國人認為人民日報只有日期是真的,政府控制的媒體幾乎每一項內容都是假的,然而,他們卻很容易被挑動起來仇恨法輪功,「我非常憂慮地觀察到:中國媒體這些年對法輪功的『誹謗運動』在我的朋友和同事中比其它的宣傳更為有效。」

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一切公民應享有的權利

安世立在證詞中還表示:「20世紀90年代後半葉及隨後,我對中國媒體系統地將法輪功妖魔化進行研究,我非常了解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細節。」

1999年,江澤民決定鎮壓法輪功,就是要完全消滅法輪功運動的成員。這並不意味著要處他們死刑。其目標是在中國社會上完全消滅法輪功學員。他們中的一些人在勞教所裡遭受酷刑,為了避免被謀殺,他們要拋棄他們的信仰,並且在電視和媒體上出面做證說,他們是被該『X教』所欺騙,他們對中國共產黨鎮壓法輪功表示感激。」

「我也瞭解中國政府高層領導人向警察和檢控人員發佈命令,指令他們『用任何必要的手段』來鎮壓法輪功運動。這些密語在中國的公安部門和檢控部門都被一致地認為就是允許謀殺和酷刑折磨法輪功學員。」

「為了更清楚地闡明它們的觀點,中國政府頒布命令:任何法輪功學員死於審問,審問者無須受到懲罰。更有甚者,中國政府完全剝奪了憲法賦予法輪功學員的權利,特別是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中國所有的律師都被嚴格禁止為任何法輪功成員辯護,或者代表他們為他們所遭受的任何非法的折磨尋求賠償。」

「今天,中國政府警告所有的僱主必須解僱所有的法輪功僱員,而且不能僱傭其他的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的個人財產被政府的法令所收繳,而且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任何可以謀生的渠道。」

對法輪功的迫害達到了全面群體滅絕的程度

安世立還表示:「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達到了全面群體滅絕的程度。到目前為止,幾乎有3,000個已得到證實的法輪功學員在押期間被中國的警察和監獄看守殺害的案例。要證實被殺害是非常困難的,實際的數字無疑超過上萬。

「在過去6年裡,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在被關押後失蹤了。他們的親人再也沒有他們的音訊。……在過去的幾週,已有證據表明在中國存在著「死亡集中營」。在這些「死亡集中營」裡,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他們的器官被活體摘取,並在國際和國內市場上出售,他們的屍體然後在焚屍爐裡被火化。這種罪行與納粹德國非常相似。」

「與納粹德國另一相似之處是:為了讓德國人民被動地默許,納粹首先成功地將猶太人『非人化』。必須要讓猶太人看起來完全是邪惡的,不值得信賴的,不配享受公民的權利。確實他們被剝奪了公民的權利。今天在中國,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憲法所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如果被指控犯下任何罪,他們無權請律師,他們也無法訴諸法庭履行他們的權利。除此之外,他們還總是被毫無根據地指控謀殺,強姦,偷盜以及其它幾乎所有嚴重的罪行。」

中共藉輸出電視節目控制海外華人

關於中共控制的電視臺直接進入加拿大,安世立表示:「消滅法輪功的整個過程使用的主要武器就是使用中國的電視和媒體」「這些申請進入加拿大的電視台純粹就是中國共產黨的輿論工具。這些電視台的擁有者和控制者竭盡全力地抵抗中國的「信息自由」。……這些電視台只會有一種觀點被允許播放給加拿大人。聲稱這些電視台將會促進『多元化』的說法完全是可笑的。」

針對修煉法輪功的加拿大公民,安世立表示,「中國中央電視台在傷害和迫害加拿大公民中起了重要的作用,如果我們給它機會來散佈對加拿大公民的仇恨,在加拿大直接針對加拿大公民,這是令人反感至極的。」

「很清楚,這些電視台申請進入加拿大,是中國政府直接操縱加拿大華人的一個步驟,目的是在這個過程中,散佈他們無人進行反駁的世界觀,並逃避加拿大的管制控制。」

東西方律師遙相呼應公開為法輪功呼籲

在此之前,大陸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曾在2004年12月31日,2005年10月18日,以及2005年12月12日,以三封公開信的方式,將其幾年來以第三者身份調查得來的第一手資料,用翔實的事實將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滅絕人性的迫害真實展現在世人面前,在海內外引起軒然大波。

在被中共特務24小時騷擾跟蹤260多天後,高智晟律師已被北京當局非法拘留近40天。目前,全球正在積極努力營救高智晟律師,此時加拿大著名律師安世立站出來,繼續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外界評論說,這表明全球都在一致譴責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是違背人性的邪惡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