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聯不應保持「中立」

 

2006.10.16【自由時報】

曹長青專欄

 在明知道不能通過的情況下,泛藍在立法院再次罷免總統,再次失敗。一百多天中兩次提出同樣議案,把罷免總統當兒戲,這是在任何其他民主國家都見識不到的鬧劇。

藍立委和紅衫軍的雙簧表演一再表明,這場「倒扁」運動,既不是反貪腐,更沒有超越藍綠,而是泛藍陣營(背後很可能有共產黨支持)新一輪倒台灣本土政權的倒綠運動。

眾所周知,國親兩黨的矛盾大到幾乎不可調和,但在這場倒扁運動中,他們卻是團結一致,國民黨立法院倒扁案失敗後,親民黨再來一輪;馬英九一路為紅衫軍大開綠燈,宋楚瑜則在紅衫立委大鬧國慶典禮時和國民黨並肩作戰。

而今天挺扁的綠營民眾,以及「台灣社」舉辦的反制紅衫軍的大型集會等,都絕非容忍貪腐,而是傳遞兩個清晰的信號:第一,維護民主法治,支持陳總統按憲法完成任期,不能容忍用中國文革打倒國家領導人的方式,用街頭革命把民選總統趕下台。第二,在明顯的藍綠交鋒中,綠色陣營必須維護自己的整體利益。

但在這樣一場清清楚楚的大是大非、事關台灣命運的藍綠對決(實質是國家認同的對決)中,作為自視深綠的「台聯」提出「保持中立」,就非常值得討論了。

台聯的「中立說」至少有三個負面後果﹕一是傳遞綠營內部不團結的信號。在今天國共親三黨聯手欺負台灣本土民主政權的嚴峻時刻,即使綠營團結一致,都要克服強大阻力,才有可能促成台灣走向正常國家。二是給藍營幻想的空間。泛藍所以一再提出罷免案,就是期待綠營分裂,最後所謂「中立者」倒向他們。「中立說」的第三個負面後果,是使台聯失去綠營民意的支持。

第一次泛藍在立院罷免總統時,台聯就和民進黨「區隔」,進場投了(廢)票。我當時在美東夏令營演講時就指出,如果台聯立委和外面的民進黨立委、民眾站在一起,不進場投票,會傳遞綠營團結的信號,不僅降低泛藍的幻想,也遏阻他們的囂張氣焰,聽眾用掌聲認同這種觀點。我最近來台參加了多場電台「叩應」節目,民眾反應也都非常反感紅衫軍倒扁。甚至在屏東的一場台聯主持的演講會上,聽眾也表示挺扁,在普通民眾看來,挺扁就是挺綠營,挺台灣,這種民心所向是清晰的。

遺憾的是,這次台聯仍進場投票,事後仍聲稱「保持中立」。事實上,無論在理念上,或政治遊戲規則中,中立是不存在的。無論是台聯,還是多麼資深的政治領袖,如果由於黨派之爭而不顧泛綠整體利益,不顧本陣營的主流民意,誰都有被民眾淘汰的危險。今天綠營沒有分裂的本錢,台聯也沒有中立的本錢。盼朋友們三思。

(作者為中國旅美異議作家)

 

施明德應轉戰立院

 

2006.10.16【自由時報】

■張世賢

近來三立「大話新聞」節目中,來賓和觀眾的互動就得到一項共識:大家應該圍攻的是立法院,要立委們拿出良心,早日審訂能夠釜底抽薪反貪腐的許多「陽光法案」,並修改目前只會讓劣質官員、民代出頭的「選罷法」。這確是一針見血的讜論。

只要上網打開「立法委員薪資結構」來看,即可發現立委除了許多福利、公費外,每人每年要由納稅人負責供養八百三十七萬元,二二五人共需十九億元,另外立法院年度預算還要四十三億元!這個已成台灣亂源的機構每年至少耗費六十二億元,但超過一半以上的立委以倒扁惡鬥為業,並且長期阻擋軍購等許多福國利民法案的付委審查,以便維護自家貪腐的成果與繼續貪腐的特權,台灣人民究竟還能容忍多久?

反扁已露疲態的施明德,如果幡然醒悟,轉而率眾圍攻立法院,必能再現旋風,形成一波真正拯救台灣的「公民運動」。只不知年近七十的施明德,要不要把握這個將可留名青史的絕佳機會?

(作者為臺灣客家研究學會監事,北社社員)

 

別亂戴帽子

 

2006.10.16【自由時報】

■陳軍

自由廣場十二日登載「打手才叫有情有義?」,筆者認為相當不妥。

作者蔡百銓先生把貴報所登載批施的文章歸類為「戒嚴時期警總醜化」施某的行徑,「醜化」一辭,意指無中生有或與事實不符,但是如今施某的言行呢?SOGO案第一夫人未被起訴,國務機要費案檢察官尚未偵結,他原先高舉倒扁大旗,在見風轉舵加了個反貪腐遮掩,近日更威脅偵辦國務機要費的檢察官,請問誰「醜化」誰?

蔡先生文中又質問:施某到底違背了民進黨黨章及黨綱哪一條?依筆者看,至少就違背了「追求台灣民主、自由、法治制度」及「台灣獨立建國」兩條。在已臻民主國家之林的台灣,不能未審先判,更不能搞人民公審,相關爭議要回歸憲政及司法體制才是正途,不應毀壞法制制度;而背棄台灣獨立建國一事,只要看一提到「台灣國」三個字的王麗萍被群眾K得滿頭包,施某還親自道歉三次才平息眾怒一事,立見端倪,不勞贅述。至於盛讚施某是顧全大局,是走在時代太前面,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先知,則完全令人不知所云了。

蔡先生質疑有些人對阿扁總統及執政當局一味歌功頌德,充當打手的行徑,以如今陳總統及第一家庭被當作過街老鼠的氣氛下,「歌功頌德」絕無僅有,「充當打手」則更未必。要知道,很多人反對的是施某「動機曖昧,不具正當性」的非理性倒扁活動,力挺的是得來不易的「台灣民主、獨立、自由」,蔡先生丟了個「打手」帽子,偏頗且失真。

蔡先生最後把施某和林義雄先生相提並論,認為他們是台灣最需要的潤滑劑。姑且不論他們當年爭取民主自由的功業,單就審視他們政黨輪替六年來的言行舉止:一位是具足道德勇氣,無私無我,表裡如一,言行一致,德高望重的聖行者;一位是見風轉舵,沉迷權勢,追逐鎂光燈和虛幻掌聲的投機份子。蔡先生將兩人類比,真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更何況,稱讚千里迢迢飛到泰國見了陳由豪後,緊接著就在台灣政壇及社會掀起滔天紅禍的施某是「台灣的潤滑劑」,令人匪夷所思;在我們這些升斗小民看來,此次倒扁活動至此,把施明德的表現形容為充滿法西斯氣息,刻意裂解台灣的「仇恨催化劑」還來得恰當些。(作者為保護台灣大聯盟中執委)

 

中共活摘器官 呂副總統擬研議措施
接見兩位加籍獨立調查員 若屬實即非常恐怖重大事件 相信國人也不敢接受

 

2006.10.16【大紀元時報】

【記者林洪、朱鼎詩╱台北報導】副總統呂秀蓮13日接見了兩位加拿大的獨立調查員大衛喬高與大衛麥塔斯,關切中共活摘器官的真相。14日呂秀蓮接受媒體採訪時指出,根據這份報告很多的器官是從法輪功被逮捕的人裡面,活生生被摘取器官來作交易,如果這個是事實的話,是非常恐怖的重大事件。她相信,國人同胞如果深切了解器官的來源是這樣的話,大家也不敢接受。

呂秀蓮14日出席一項人權研討會,會後接受採訪時表示:「我們要告訴國人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因為這是對台灣人民有最直接的關係。」很多台灣人民認為在台灣不容易等到器官,所以就到大陸去。但沒去想大陸的器官是從哪裡來的?

她透露,在了解具體的狀況後,將計畫短期內邀集政府相關部門,包括立法院,共同針對大陸活體器官移植這個問題,做個審慎客觀的深入了解後,研議採取措施。

在7月間發表了「中國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獨立調查報告」的加拿大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及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在長期關心法輪功人權問題的「中國人權協會副理事長」律師蘇友辰及「國際司法正義協會理事」律師朱婉琪兩人的陪同下,於10月13日下午兩點拜會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總召集人副總統呂秀蓮。

在半小時的會談中,呂秀蓮首先對兩位調查員表示,已經看完這份獨立調查報告,覺得這實在是一件太恐怖的事,非常震驚,也相信中共真的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大衛喬高說明是義務而獨立的從事此項調查的,到聯合國、歐、美、亞各地的拜會是為了引起人們的重視,大家應該一起想辦法立刻讓中共結束這個恐怖的暴行。

呂秀蓮認為,這也事關台灣人民到中國從事境外移植的議題,願意提供必要的協助。她當場垂詢兩位調查員需要其提供任何協助?大衛麥塔斯當場建議呂副總統出面協調政府相關部會針對此議題做出一些宣導與必要措施及回應。

多年參與法輪功人權訴訟的律師朱婉琪則向其說明立法院已於9月26日通過立委賴清德委員所提的臨時提案,關於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所引發的嚴重違反人權事實,政府應編列預算宣導,讓國人知道關於到中國做境外移植等相關問題。

呂秀蓮最後做成指示,將很快召集會議,就兩位調查員對已經拜會的政府相關單位所提的建議,以及該單位的回應意見匯集,協同立法部門一起研議採取必要的措施。

已經走訪世界15個國家,致力於揭露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活體器官真相的兩位加拿大調查員,來台時密集拜會台灣政府,包括法務部、陸委會、衛生單位等相關部門。兩人拜會的說明立刻得到了這些台灣政府單位的重視及回應。

此外兩位調查員並積極會晤台灣法律界、人權界說明經其獨立調查結果,認為法輪功團體指控中共活摘器官駭人聽聞的暴行為真實,他們形容,「中共此項暴行為是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必須靠大家的努力,立刻制止這樣殘酷的暴行!」

兩人並提醒台灣人民到中國做器官移植的供體來源,極有可能是來自於中共非法強行摘取、殘害無辜下的人權犧牲品,台灣人民應該要知道這個真相。
(相關新聞請見A5版)◇

 

「活體超市」電影籲尊重人權

 

2006.10.16【大紀元時報】


上圖:播放活體超市電影片頭。

【記者宋碧龍╱台北報導】昨日在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由台灣國際器官移植關懷協會發布「活體超市」電影記者會,並呼籲現在「活摘器官」仍在發生中,希望台灣民眾尊重人權,共同停止非人類的暴力行為。

活體超市敘述一種生賣活物的新興市場。根據公開的報告,1999年之前在中國總共進行了大約3萬個器官移植,在1994年到1999年的6年中,大約進行了1萬8千5百個器官移植。

導演池農深表示活體超市試圖用電影的方式打開這個禁區話題,當人類的器官也成了雞鴨魚肉甚至有如生猛海鮮店任君挑選,當這些活鮮的生命被活剖生取是出於自家的血源,當事人是個什麼心境?

自從迫害法輪功開始後的2000年至2005年,進行了6萬個器官移植。2006年4月,中國醫院曾在網上公開器官移植價碼,眼角膜3萬美金,肝9萬8千美金,腎移植6萬2千美金,心臟從13萬- 16萬美金,肺15萬-17萬美金。

池農深表示這意味著什麼?人的物化?還是人身基本尊嚴的喪失,那麼底線是什麼?而現在「活摘器官」仍在發生中,希望台灣民眾尊重人權,共同制止這場邪惡、非人類的行為。◇

 

終止活取器官 立委促大陸器官移植透明化
政府宜廣宣移植器官風險 並設立民眾投訴專線 追蹤涉案醫事人員或仲介單位

 

2006.10.16【大紀元時報】


立法委員賴清德與加拿大資深國會議員喬高與前駐聯合國代表麥塔斯,共同主持台灣移植器官病患權益公聽會,盼能讓國內的器官移植病患在醫療需求、安全性、合法性上更受到保障。(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吳涔溪、林儀婷╱台北報導】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曝光,為了避免赴大陸移植器官的台灣民眾因供體來源不明而觸犯法律,多位台灣立法委員督促政府,應掌握民眾赴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詳細情況,使赴境外移植境況透明化。

對此,衛生署醫政處處長薛瑞元表示,衛生署已於器官移植中心建構術後移植登錄網頁,自9月13日起,移植後領用抗排斥藥的情況都要上網登記,扣掉在國內移植的人數,一個月來,從上網登記中已知108人是在境外移植的,預估一年的時間將搜集完備,屆時會有更明確的數字,有利於分析。

14日,賴清德委員辦公室於立法院舉辦一場「赴大陸移植器官,是保命?送命?還是取命?台灣移植器官病患權益公聽會」,邀集對活摘法輪功器官進行獨立調查的加拿大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以及衛生署、法務部、陸委會等相關官員列席討論。

賴清德表示,透過國際社會、受迫害民眾的證詞,以及加拿大獨立調查員的證實,台灣民眾赴大陸接受移植,很可能接受到被強行摘取的器官,特別是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日前立法院已提案通過編列預算,由衛生署製作廣告加強宣導民眾赴大陸換器官的風險,特別是可能侵害人權的部分,賴清德鼓勵衛生署於年底前即動用第二預備金加強宣導。

前台灣人權促進會邱晃泉律師提議,可考慮根據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4之1 條「人體器官應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輸入或輸出」的規定,考慮將赴境外移植視為輸入器官予以規範。

針對邱晃泉的提議,賴清德表示,如果這個法規可以適用的話,到中國大陸移植的時候要先提出申請,包括醫院的名稱、醫師同意書以及器官來源等,以保障國人不會換到來路不明、甚至侵害人權的器官。

對於台灣病患赴境外進行器官移植衍生出層出不窮的術後併發症,立委田秋謹建議衛生署設立投訴專線,提供台灣民眾一個申訴管道,並藉此追蹤涉案的台灣醫事人員或仲介單位。

田秋謹還質疑,台灣赴境外進行器官移植的民眾,非是持觀光護照即可簡單成行,她認為有人從事接頭估做。她表示申訴專線可以揪出背後集團仲介者,避免受害民眾啞巴吃黃連。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薛瑞元對此回應表示,歡迎民眾隨時申訴。

田秋謹同時認為衛生署有責任充分提供相關資訊給民眾,她建議衛生署、出入境管理局應編列預算製播廣告,或至少製播網路廣告,如公布法輪功學員被開膛剖腹照片,提醒國人赴大陸境外移植可能發生的風險。◇

麥塔斯提11項建言 籲台灣支持跨國調查

 

2006.10.16【大紀元時報】


左:加拿大資深國會議員喬高。右:前駐聯合國代表麥塔斯。(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李大衛╱台北報導】為了避免赴中國大陸移植器官的台灣民眾因誤植中共活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悲劇,來訪的加拿大檢察官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對政府提出11項建言。

這11項建言包括:政府應該修訂法律,除非有詳細的書面同意書,禁止人民赴大陸接受來路不明的器官移植手術。政府單位如陸委會、衛生署,應向人民提出警告,至大陸進行器官移植手術,器官來源可能是活生生的、受到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並且無法保障移植手術的品質與安全。

麥塔斯還建議,台灣應避免兩岸醫生間的交流、禁止台灣醫師赴大陸協助改進大陸的醫療技術,兩岸有官方接觸時,應主動提出活體摘取器官等情事,以責令其制止此種野蠻殘酷之情事。政府有資源、也有權力進行更多的研究調查,並進一步支持跨國調查計畫。

以上是麥塔斯於10月14日出席立法院「赴大陸移植器官,是保命?送命?還是取命?台灣移植器官病患權益公聽會」的發言。

會中另一位加拿大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說,人類沒有權力從被謀殺的人身上奪取器官,甚至用來販賣獲利。儘管中共不承認他們的調查報告,但從中共當局沒有採取任何行動來避免這樣事情的發生、並且不發給海外獨立調查人員簽證來看,它是完全默認事情的存在。

喬高表示,他們來台期間拜會了立法院長王金平與前李登輝總統等政要,讓他們充分了解這樣慘酷的事情至今仍在發生。法輪功學員在中國不能上法院提告訴,而是被中共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與監獄裡。

喬高說:「他們的命運不就等同海鮮店裡的生物,在水箱裡等待被挑選、烹而食之。那麼這種活體器官摘取的恐佈暴行,不也等同是醫生在幹著殘害人類的勾當嗎?」

他舉一位溫哥華女士的故事為例,她在上海第一人民醫院接受換腎手術,在兩週內有好幾副腎臟被帶到醫院來,但是這些腎臟跟她的身體卻無法匹配,直到第八副腎臟送來才能適用。所以單單從這件個案中,就有八個人被迫害了,只為了一個人的腎臟移植。

幫她執行手術的醫師穿著軍服,手裡拿著一疊有可能捐贈器官的名單,病人問醫師這些人都活著嗎?他說當然都活著。這位醫師從名單挑選了一位,然後這位女士付了兩萬人民幣,最後總算在第八個人身上才換到適合的腎臟。

喬高說,2002年中共為爭取2008年奧運時承諾改善人權,然而這項承諾並沒有做到。他呼籲台灣與加拿大的民眾,努力發email告訴世人,直到殘殺人類為販賣器官的行為停止。◇

兩位「大衛」,立委眼中的「巨人」

 

2006.10.16【大紀元時報】

【記者李大衛╱台北報導】在14日立法院所舉辦的「台灣移植器官病患權益公聽會」中,擔任召集主席、本身也是醫師的立委賴清德說,過去曾經舉辦過關於中共活取器官的記者會,吸引了二十多家媒體前來採訪,記者們也深受感動。

但許多媒體卻在事後向他坦誠並道歉,他們不能播報這樣的新聞,因為公司在中國大陸都有設點,如果播報這樣的新聞,就可能會受到中共當局的打壓。但是賴清德說,現在找來了兩位大衛,「一定可以把巨人打倒」。

賴清德所言的「巨人」比喻,指的是聖經中一段膾炙人口的故事。聖經中提到,一位很有名並且極愛讚美神的君王大衛,雖然有形的身材遠不如巨大的哥利亞,但是因為有無比的勇氣和堅定的信念,僅用一把彈弓和幾顆石頭,就將巨人哥利亞打倒。

從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與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公布其獨立調查報告以來,他們秉持著無畏的勇氣與堅毅的精神,走訪了全世界二十多國的首都,向各國政要與民間組織,揭露「這個星球上從所未有的邪惡」。他們的作為,確實如同聖經中大衛以小搏大、打倒巨人的事蹟。而他們兩位的名字,又都恰好都叫做「大衛」。

這兩位秉著良知與公理的大衛,在參加完這場公聽會之後,就搭機離開台灣。對於此行能有機會與多位曾前往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殖的台灣民眾面談,對他們第二份調查報告有具體而實際的助益。

而台灣國會議員與政府官員對他們兩位的獨立調查報告的重視,並積極研擬回應措施,也令兩位大衛讚賞不已。他們希望能有更多的國會議員關切此事,制止中共活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應該不分黨派的。◇

仲介、移植強取器官 法務部:涉重傷害及殺人罪共犯

 

2006.10.16【大紀元時報】

【記者楊加/台北報導】14日在立法院舉行的關於「台灣移植器官病患權益公聽會」,針對中共活體摘取器官販賣的部分,台灣已經前往或欲前往的民眾是否涉及違法?法務部高檢署檢察官周章欽表示,如果這些被移植的器官是強制摘取,就牽涉到重傷害罪、殺人罪的共犯行為。

周章欽在公聽會指出,就他所知道的,現在到大陸去做器官移植的都涉及買賣問題,甚至於仲介(人)團體、要移植者等這些人都知道(器官)是來自活體、來自強制摘取,這就牽涉到重傷害殺人罪,在境外犯這些罪,如果按照刑法第7條3年以上有期徒刑,國內的人民,算是共犯都可以偵辦,都屬於違法的行為。

立委賴清德要求法務部和衛生署及相關單位去研究法律問題,器官移植條例有明文禁止器官買賣,如果台灣民眾去大陸,應該檢視器官移植條例與刑法是否都適用,這些都要在廣告中說明,避免人民犯法。

他更建議衛生署,應該規定到中國大陸移植的時候要先提出申請,證明器官來源並不是來路不明,還有要去的醫院名稱、捐贈當事人的同意書、操刀醫生的名字,務必都要事先了解。如果法律沒有辦法明文禁止,應該要求台灣民眾不到國外接受來路不明的器官。目前日本也是這樣的概念。

行政院衛生署醫藥處處長薛瑞元表示,民眾會前往中國大陸換器官,經常是因為有人仲介,尤其是醫生或醫事人員的介紹,讓民眾接受度更高。

賴清德追問衛生署近期作了哪些努力?薛瑞元回覆說,8月16日衛生署已經公布醫學倫理規範,不論有無收取費用,醫職人員不得介紹病人給器官移植的仲介機構或仲介人;也不得直接聯絡境外器官移植機構,並仲介病人至境外機構接受器官移植。此外,也不能介紹病患到器官來源資訊不透明、違反人權或醫學倫理的國家或地區去器官移植。

他說,以上這些若有醫師違反,將會依醫師法第25條,業務上不當行為移送懲戒。

立委尤清表示,自己在1987年第一次當立委時,就看過二十幾個國家的器官移植跟立法的草案。

他歸納出這些草案有3個相同點。(1)對要被摘取器官的人要有充分的說明,並且是在自由意志下(政治異議人士或信仰被迫害的人可能都沒有取得他們的同意);(2)醫療的能力與技術要合乎水準的醫院;(3)死亡時間點要經過不參加移植技術的人與有法醫學背景的人縝密、公正、客觀的判定。

尤清自己加了一條,除非不得已並且在沒有其他可替代的方法下才做器官移植。他認為,「人不能為了救自己而害了別人」。◇

 

移植器官需求 專家:宣導器官捐贈

 

2006.10.16【大紀元時報】

【記者林儀婷╱台北報導】台灣捐贈器官的人數,遠不及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人數。據衛生署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國內約有六千人在等待器官進行移植,但捐贈器官的人數,每年卻只有一百多人。由於捐贈來源有限,許多人在等待中抱憾離世。

鑑於台灣器官供需嚴重失衡,國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赴境外進行器官移植恐觸刑法的情況下,立委賴清德在14日主持「赴大陸移植器官,是保命?送命?還是取命?台灣移植器官病患權益公聽會」表示,他建議衛生署署長、以及關心台灣既有的龐大境外器官移植需求議題的意見領袖,共同拜訪宗教團體,尋求更多的支持,讓器官捐贈活動蔚成風氣,合法、合人道提供器官來源。

儘管國人普遍存在「死留全屍」、「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觀念,越來越多的宗教團體鼓勵並發起器官捐贈活動,在化小愛為大愛的號召下,台灣民眾捐贈器官的意願觀念正在改變中!

「人身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證嚴法師倡導——在身軀歸於塵土前,作最圓滿的善用。她說,「靈魂離開了軀體,我們應回收身體資源,讓器官繼續活在別人身上;或捐贈遺體,成為醫學生的老師。」

器官移植是近代醫學科技的一大成就,器官移植不僅讓許多生命垂危的人得以延續軀體的生命,也讓捐贈者的慈悲精神得以傳世。
與會本次座談的著名加拿大人權律師加拿大獨立調查員大衛•麥塔斯亦提出鼓勵國人器官捐贈的建議,他認為,台灣領導人可率先捐贈器官,帶動全民參與器官捐贈風氣。

佛家認為身體只是皮囊,只要捨身為善,更何況「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醫學實證顯示,一個腦死病患的捐贈能救回四至五人的性命,或許宗教捨己為他、無私的信仰,可以喚醒更多國人以器官捐贈大愛,幫助需要器官移植的重症病患,搶救更多寶貴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