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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7自由時報

監督國會 人人有責

■ 顧忠華

國會乃是最高代議機關,代表人民審理國家預算以及所有法律條文。它可以比喻為人體的大腦,經常性地蒐集全國各地的民意,彙總後進行政策及法令的分析,制定種種規範,並且不斷修正不合宜的法規,以促進社會的進步。

以上的描述是一種理想的境界,現實的情況卻是:台灣的國會成為朝野陣營近身肉搏的戰場,雙方持續進行焦土抗爭,結果只看到無厘頭式的叫罵,完全沒有理性的攻防和論述,而這幅景象也成為外界對於台灣民主品質的刻板印象。不過,我們除了譴責立委的脫序行為,並各打朝野政黨五十大板之外,也應該捫心自問:作為一般的民眾,我們在投完選票後,是否就放任這些民意代表一再濫用納稅人的公帑來胡作非為。換句話說,台灣的大部份民眾並沒有意識到自己應該從「選民」升級到「公民」,對於選出來的各級民意代表,都應該行使公民的權力,進行嚴格的監督,並且展現足夠的社會壓力,促使民意代表們認真開會和審理法案。世界上的民主先進國家,都存在著公民監督國會的團體,並成為民主政治運作的重要環節,讓表現不好的代表無法逃過眾目睽睽的監督,終究會被選民淘汰。

反觀台灣,由於民間監督國會的力量零零散散,使立委一點也不在意。長久下來,國會的荒腔走板已經像是常態,這令我們不知錯失了多少在國會中凝聚共識,全力提昇台灣競爭力的時機點,難道台灣的公民們還不覺醒嗎?台灣民間的非營利組織,日前宣布成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便是相信將有更多的公民願意站出來行使自己的監督權力,尤其在「單一選區兩票制」之下,公民團體的評鑑意見,將可以具有左右選局的關鍵地位。所以,公民們只要發出怒吼,持續地表達我們不要野蠻、貪腐、自利、黑箱與無能的國會,而要求文明、陽光、公益、透明和效能的國會,終究會發揮扭轉乾坤的力量,引導台灣的國會走上正軌。

「國會脫序,公民與有責任焉!」推動監督國會的公民運動,期待能得到更廣泛的支持與響應。

(作者為政大社會系教授、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召集人)

 

 

2007.01.27大紀元時報

中國大陸 記者面臨的制度性羞辱

☉何清漣(旅美經濟學者)

1月9日,《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聘用人員蘭成長在大同市渾源縣一無證煤礦採訪時,被一群暴徒打成重傷,於次日不治身亡。而隨著事件真相被陸續披露,新聞媒體的「創收」體制公開見光,媒體業的公信力再度遭受重創。

也因媒體「創收」體制難見陽光,大同市政府使出充滿中共式「政治智慧」的一招。蘭成長殞命之日,地方當局發布了《大同市打擊假刊假報假記者專項行動通告》,稱「凡不持有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新聞記者證』,從事採訪活動的人員均為假記者。假記者的新聞採訪係非法活動,被採訪物件有權拒絕」──這一招可謂「高明」,除了將公眾目光轉移到新聞媒體自身的瘡疤上之外,還讓《中國貿易報》就此閉嘴,並降低了其他媒體介入的熱情。如此一來,當地煤礦的無證經營、安全生產隱患、發放證照與煤礦管理當中的貪污腐敗問題等,全都消失在公眾話題之外。

追根溯源,所謂「假記者」與「創收」制度,實際上源於中共當局對新聞業的制度性羞辱。中共的媒體是「黨的喉舌」,是財政差額撥款單位,在編人員屬於人事局管轄的「國家幹部」。由於編制內人員往往不夠用,尤其是各報駐各地記者站還有所謂「創收」任務,各報社派出的記者人數極有限,因此必須根據業務需要招聘人手(包括報社本部)。否則任何記者站依賴站長一人之力,根本無法完成「創收」任務──如果是自由媒體,且享有充分的新聞自由,在市場上勝出者生,被淘汰者出局,又何需政府用財政半死不活地供養大量過剩的媒體?

據統計,受中共官方註冊認可的記者有17萬5千人,但真正從事記者工作的人數遠遠大於這一數字。而這一點恰好是有關制度造成的。

記者職業資格准入制度自2003年開始實行。國家新聞出版總署規定,將既有的數十萬新聞採編人員進行培訓考試後發證。至2005年3月頒行《新聞記者證管理辦法》時,新辦法改變了原來只給編內人員發記者證的做法,規定經新聞機構正式聘用的非在編新聞採編人員從事新聞採編工作且連續聘用時間已達一年以上者,也可申領記者證。根據這兩個規定,目前中國大陸存在數量龐大但沒有領到記者證的合法記者。所以,認定記者身分,並不應以記者是否持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核發的記者證為依據,而應以記者本人是否在媒體中從事新聞採訪工作為依據。

中共新聞出版總署對有償新聞和創收在規則上是禁止的,但實際態度卻是睜隻眼閉隻眼,遠不如對政治打壓來得認真,因此眾多媒體的「創收」活動從未停止。許多報社的記者站接受了「創收」任務後,還得將「創收」任務分攤至聘用人頭上。這種「創收」制使得新聞業形成了一條食物鏈:報社─記者站─聘用記者(即山西省政府稱之為「假記者」的群體)。

以山西為例,煤炭業是個銷勢很旺的「賣方市場」,礦主們根本不用廣告宣傳。而諸多媒體為了完成「創收」任務,只好盯上當地生產經營中存在問題且害怕曝光的企業老闆。於是,無證、證照不全或出了安全事故的煤礦成了不良記者盯上的「採訪」(敲詐)對象。

其實,在媒體業這條食物鏈上,最脆弱的環節還是記者。這種以抓對方把柄作為交換達成的「創收」行為,礦主必然不勝其擾,自然會聯合其利益共同體──地方政府予以反制。山西省政府的「新聞打假行動」就是一例。而且每當事態惡化之後,媒體因自身違規擔心受到管理部門的處罰,總是丟棄這些招聘來的記者,比如對外聲明「某某並非本報正式員工,其採訪報社並不知情,純屬個人行為」等等,將責任推卸得一乾二淨,這次《中國貿易報》就是這樣做的。而蘭成長事件之所以會引起如此多的非議,一是因為蘭成長是《中國貿易報》山西記者站招聘人員,二是蘭曾有在某家報社當過「安全文化調查員」(假記者)的經歷。

追根溯源,報社「創收」體制與「假記者」的出現,是中共政府對媒體業的制度性羞辱的產物。部分記者的不良行為不應該成為企業與政府拒絕媒體監督的理由。中國大陸記者近年在採訪中已頻頻遭受暴力襲擊,如果中國大陸新聞界姑息了這次「蘭成長事件」,各地政府與不良企業都可以效法山西,以打擊「假記者」之名,威脅採訪者的人身安全──換言之,新聞界裝聾作啞,不僅不能免除中國大陸媒體業受到的制度性羞辱,反而會讓那些不想受到社會監督的機構與人氣焰更加囂張。

 ──轉自《華夏電子報》第176期◇

 

 

2007.01.27大紀元時報

權錢交易橫行 中國私企老闆仇官心態

【大紀元訊】最新一期北京《瞭望》周刊報導,一項針對中國中西部私營企業的調查發現,由於部分官員以權謀私,使得有些中小企業老闆被迫接受權錢交易的「潛規則」。私企老闆不滿官員腐敗,已經出現「仇官」心態。

據中央社報導,文章說,多數民營企業家及公司老闆最痛恨官員搞「權力尋租」,以權力配置市場資源,扭曲正常市場經濟原則,使守法經營者被迫接受權錢交易的「潛規則」。企業為此支付的「隱性成本」至少占收入的百分之十。

據陝西省民營企業家估算,企業一年銷售額人民幣四千萬至五千萬元,打點各級官員的「渠道費」至少要花掉四百萬至五百萬元。

這名私企老闆說,這樣的「潛規則」讓他深惡痛絕,但為了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只有適應,還不敢舉報。

據重慶市檢察機關調查顯示,商業活動中的行賄、受賄已成為「潛規則」。工程建設、醫藥購銷領域是商業賄賂犯罪高發區,並朝向土地出讓、產權交易及電信、金融等行業延伸的趨勢。

據統計,去年重慶查處的商業賄賂案件中,領導幹部涉案增多。其中縣處級以上幹部涉嫌犯罪共63人,占立案總數的29%。部分官員掌握單位、行業、部門的各種投資和經濟往來審批權或決策權。

調查顯示,大型企業或知名企業家由於社會地位和影響力,遭遇「吃拿卡要」、「潛規則」情況相對較少,權力部門對他們有所忌憚。但中小企業普遍缺乏抗衡能力,許多私企老闆對此深惡痛絕。

中國相關部門統計,1999年中國個體工商戶3,160萬戶,到2004年下降為2,350萬戶,平均每年減少135萬戶。

文章說,企業戶數銳減有多種因素,其中營商創業環境問題不容迴避。

學者認為,沉重的稅費負擔、又沒有創業服務等,是阻礙創業活力的關鍵因素。對中小企業各種名目的收費和罰款太多,使得企業創業的「油水」幾乎被搾乾。

在此情況下,一些中小老闆「仇官」心理不斷膨脹,甚至以非正常手段宣洩。

一名私營企業主說,在官員權力無法受制約的情況下,群眾透過「鬧」來施加壓力,上級領導或紀檢部門可能介入,官員就會被迫收斂。

此外,不少中小企業老闆為維護利益,積極尋求政治地位,參政議政的非公有制經濟人士越來越多。

中國企業家表示,權利導致腐敗,如果能參政議政,使權力運行公開透明,也許是遏止權力尋租的出路。

專家說,所謂「有恆產者有恆心」,如何遏制腐敗,防止部分中小企業老闆「仇官」心理非正常釋放,促進社會和諧,需要各方共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