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8自由時報
台灣民主舉步蹣跚的前進過程中,我們期盼屬於草根人民所發動的公投議題。無奈近年公投法的實踐,在黨派私利算計下,領票與否的立場對峙紛擾淹沒內容爭議,導致部分中間選民因而排拒厭惡公投。保守陣營把公投法整本玩爛的計謀得逞,公投神聖性一再被侵蝕毀壞。人民公投若喪失其直接民權的正當性,未來如何制衡一黨獨大的代議國會。
降低公投門檻,不僅是後端的投票率門檻,更應包括前端的提案與成案門檻。在提案門檻八萬兩千人和成案門檻八十二萬人的兩座萬仞高牆下,目前公投只能成為主流政黨的禁臠。讓公投發動權回歸人民,提案門檻應該取消或大幅降低,以對外連署作為實質門檻。過半投票率門檻,使公投反方只要發動拒領就能讓公投案不通過,形同將各種因素不出席投票者皆視為公投反方,這也是兩大黨政治惡鬥延燒到領票/拒領的根源所在。公投案通過的門檻應設在贊成票的高低,而不是投票率的高低,或可考慮增列「以上皆非」,提供民眾抵制政黨發動假議題公投的選項。
除了公投內容討論過程的實質民主內涵,重大地方議題的公投也應該有「雙重同意」的設計,以避免多數暴力與部落主義的兩個極端。如新建核能電廠,不僅需取得全國民意支持,也必須獲得地方的認可。馬、謝兩位總統候選人,皆將澎湖地方公投作為設置賭場的前提,不難想像地方利益集團在先前搞出假公投鬧劇後,會如何以被遺棄的自卑感操弄地方民粹力量,把各種永續發展的替代方案妖魔化,將理性辯論排除在外,公投有淪為推土機許可證的危險。另一方面,兩位總統候選人皆對開闢蘇花高持保留審慎的態度,地方利益集團除了以廢票相脅,間接促使環評過關,在引導式民調與脅迫式普查炮製民意之後,更有可能挾公投號令中央。
台灣的形式民主正逐步建構起來,實質民主更有待眾人努力。公投法不僅應降低門檻等程序補正,更應加入審議民主與資訊公開的實質內涵,才能深化直接民主的理想。
(作者潘翰聲 為綠黨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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