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04大紀元時報 胡佳遭判刑3年6個月 外媒關注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8.04.04大紀元時報 

【記者古清兒/採訪報導】北京民間關注愛滋病志願者胡佳案,昨天早上九點半,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宣判,胡佳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判刑3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1年。

昨天在法庭外,有40、50個外國記者前往現場採訪,大約有2百個外地和北京訪民前去聲援胡佳。

昨天早上九點半,胡佳案在北京市第一人民中級法院第二十三法庭公開庭審。胡佳的母親和妻子曾金燕到庭旁聽。

胡佳的辯護律師李方平說:「法院早上九點半開庭,20分鐘後我們知道了結果,胡佳在庭審中沒有說話,法官也沒有讓他當庭表態是否上訴?根據中國法律規定,有十天的上訴期,這期間我們和胡佳及其家屬見面後,才決定是否上訴的事?」

對於法院的判決結果,李方平表示:「做為辯護律師來講,我們認為這樣的判決我們不能接受,其他的等和胡佳見面後再說。」

一直關注胡佳案的北京六四傷殘者齊志勇,昨天已被當地公安帶到外地,齊志勇表示,胡佳不應該在監獄,根本不應該判刑,就是判一年都是錯誤的,應該無罪釋放。他是在維護很底層的人的基本權利,而做出一些言論上的呼籲,也是他發自內心的正義感所寫的文章,這是當局強壓給他的罪。

大約10點左右,胡佳的辯護律師走出法庭,接受了外國記者的採訪,並說明了判決結果。

胡佳於2007年12月27日被當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名拘留;今年1月30日,當局以同樣罪名正式逮捕胡佳;3月7日,檢察院將起訴書移送到法院;3月18日,該案在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

根據起訴書的內容,當局的指控主要是胡佳寫了一些文章發表在境外網站及接受了境外媒體的採訪。這次當局也是以此為證據進行判決。

自胡佳被抓捕後,他的妻子曾金燕及3個多月的女兒,一直遭到警方的嚴密監控。胡佳除了長期關注愛滋病問題外,還從事許多人權方面的工作,寫了不少文章和評論,對外披露了中國的人權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