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4.15自由時報
我在部落格上,公開幹剿韓國人試圖合法化吃狗,引起一陣正反雙方的討論。
如果韓國人要立法:從此棒球三振出局改成四振出局、四壞球保送改成七壞球保送,那也是人家國家的事。不過,某些事情儘管是人家國家的事,但關係到了全世界,就不能不管,而且要努力地去管。
例如美國一直不簽京都議定書,不停排放鉅量的工業廢氣把地球燒成火球。是啊,美國不簽就是不簽,這是別人國家的事,你管得著?但環保團體每次都在重要的經濟發展會議的會場外,抗議美國的自私自利。
如果巴西突然為了增加國民生產毛額,決定把國境內的熱帶雨林統統砍掉賣掉,其他國家會怎麼想?百分之百一定跳起來大叫:「別這麼幹!我們付錢給你!」
有些事明明就是別人國家的事,但你就是會很不爽。現在國際社會一直對中國打壓西藏人權很不爽,對北韓整天軍演對著南韓耍流氓同樣也感到很不爽。
如果你說既然文化有差異,有的時候我們的確該尊重人家的文化,那麼……
一,伊朗有個女孩被一堆臭男人輪姦了,失去了寶貴的貞操,於是法庭判她死刑。這是人家伊斯蘭文化之一,你管這個女孩去死?
是這樣的嗎?文化差異是這樣用的嗎?
二,有些非洲習俗裡女孩必須接受「割禮」,也就是將陰蒂血淋淋地割除,少不更事的女孩得承受身體被切割的痛苦。這是人家非洲的文化,你管那些女孩去死?
是這樣的嗎?文化差異是這樣用的嗎?
也許以上兩個案例的答案,你都可以同意,說這也是沒辦法的事。
但我統統都不同意。
於是我為我想保護的東西發聲、出力、吆喝大家一起來做些什麼。
很多事情可以辯論,透過辯論得到一個「解決」,但不會有「共識」。實際上歧見仍在。在辯論的層次上,你可以皺著眉頭說,啊!為什麼大家都吃牛豬雞鴨魚,卻獨獨針對合法化吃狗這件事義憤填膺?也有很多人養豬養魚當寵物,你們為什麼不顧及到那些人的感受,一直吃豬跟魚呢?
是,你說的沒錯,我們就是偏心。
我們就是愛狗,所以不想讓狗被人吃、不想看到狗一條條被吊起來割喉,尤其是一個不需要吃狗、肉類蛋白質營養也不虞匱乏的韓國,我們真的無法坐視你們公然合法化吃狗這種事。
就算我們在辯論上狂輸給了韓國政府跟國際吃狗人士,我們還是會鍥而不捨,為了「我們想要保護的東西」而戰鬥,這麼簡單的心情,很難理解嗎?
想保護豬的人,就站出來。想保護魚的人,就站出來。
每個人都該為了他認為值得的事,挺身而出。
無論如何,我想在回家、被我的肥拉不拉多興奮地撲倒時,能看著她閃閃發亮的眼睛溫柔地說:「我沒有沉默,我有站在妳這邊喔!」
(作者為作家,全文請「參見,九把刀」http://www.wretch.cc/blog/Gidde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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