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5.13自由時報
白冰冰因反對廢除死刑槓上了馬英九,準法務部長王清峰前天則說「目前社會反對廢除死刑高達百分之八十,但如果有配套措施,例如處無期徒刑、提高假釋門檻等,反對比例則降到百分之四十,所以這個社會也並非堅持非要有死刑不可」。老實說,要不是因為白冰冰,不曉得這話題炒不炒得起來。
事實上,法務部早就在進行廢除死刑的工作,消極的不執行死刑犯的行刑,施部長甚至積極的要求部裡所屬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要到被判死刑而尚未執行案子的被害人家裡,要求這些家人被殺害的親屬能同意廢除死刑。有一次,本人硬著頭皮去訪視一位被殺死的律師的老父和老母,結果兩位老人家痛罵政府,說判了死刑近十年了,為什麼不趕快執行?這個殺人犯不但殺死了他們唯一的、大有前途的兒子,也毀了他們兩位孤苦無依的老人的幸福生活。他們本來就沒什麼收入,卻為了替兒子申冤打官司,從住在臨沂街的好環境,打到沒錢只好住在松山的小公寓。好不容易打贏了官司,本來想孩子應該可以瞑目了,想不到拖了那麼久卻一直沒有執行。老媽媽說想到就哭,哭到現在視力很差。
聽到他們的敘述,說實在的,施部長要我們講的話,我還說得出口嗎?
再說現在的獄政。在人權團體大力鼓吹下,改善得非常多,這是一種進步,值得肯定。但是在這進步之下,各位可了解在獄中是如何的對待老年受刑人?說實在的,這些老年受刑人在獄中所受到的照顧,可能超出各位的想像,他們甚至比監獄外面一般要付錢的所謂安養院或安養中心還要好,吃、住雖不敢說是豪華,但是營養及舒適絕對不是問題,生病也有一定的照顧;此外,生活起居還有年輕的犯人照顧,各位不要認為這些年輕的犯人只是隨意照顧,他們的假釋考績就是靠這個,所以非常用心,唯恐他們出狀況。
各位可以想一想,一個殺人不眨眼,無惡不作,惡性重大的殺人犯,他被關在監牢中關到老還可如此,說個不好聽就是得以「頤養天年」。但是相對前述的被害律師的老父老母,還要為三餐張羅,無人照顧,我真的不知道這是什麼道理。
去年北區辦了廢除死刑研討會,結果大家一面倒的反對,連參加的贊成廢除死刑的人權團體代表也不得不表示,在對「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有配套措施,使他們除了能走出傷痛之外,還要能正常的生活下才贊成廢除死刑。
但是本人認為對「犯罪被害人」或其家屬不但要有配套措施,對於這些被判死刑的犯人,應由慈善團體或人權組織來養他們,因為社會為他們付出的成本已經太高,故不應再用納稅人的錢來養他們。在這種條件下,本人勉強可以接受廢除死刑。
(作者劉芳棋 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志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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