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30自由時報   台灣貧戶不到一%? 騙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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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30自由時報   

筆者原來任職於健保局,每年外賓過訪,聽到我們簡報說政府全額補助低收入戶保費,連部分負擔一概免收,類多點頭稱讚。偶遇有人問及貧戶占人口總數比率,得悉僅約○.七%,甚至不到一%,往往笑容打住,一副難以置信模樣。

退休後旅美,發現美國地方政府首長以聯邦政府行政牛步化,索性「自力救濟」,案例所在多有,例如麻州自行開辦州民全民健保、加州自行訂立二氧化碳數量管制條例、紐約市尤為箇中翹楚,除了力行警政與校園改革有成,績效卓著獨步全美外,最近更著力於重新訂定低收入戶標準,轟動全美。

美國低收入戶標準訂定於四十年前,按稅前現金收入額,衡酌食物支出等居家基本開銷而訂立。四十年來,食物支出所占家計支出比重,從三分之一降至八分之一;房屋支出當前約占家計三成,竟然不予列入考量。生活費用地域落差亦未納入衡酌,以兩臥室公寓月租金為例,紐約市要價一三一八美元、舊金山一五九二美元、全國平均數為八六七美元,均相去甚遠。反之,密西西比州一般郡縣只需四九八美元,差異如此懸殊,怎可令全體穿同一尺碼的褲子?

依照現行算法,紐約市四口之家貧窮線位於二○四四四美元,如依新標準則為二六一三八美元,果爾該市貧戶人口將大幅增加,從原本十九%增加到二十三%。此外,紐約市極貧戶將減少,工作貧戶則加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老年貧戶將驟增至三十二%,遠遠超過聯邦定義下的十八%。這麼一來,衝擊必然很大,殆可預見。但是經過紐約市長Michael Bloomberg登高一呼,洛杉磯、邁阿密、辛辛那提等市長同聲叫好,美國國會也有意修訂貧戶認定標準。

鑒於社會M型化態勢明顯,台灣真正貧戶比率雖未達兩位數,然而應當不止一%,現行標準嚴重偏低,不言可喻。建議政府放寬低收入戶門檻,再擠出一些資源,擴編預算去幫助真正需要的人,正是「身在公門好修行」。

(作者巫敏生 為前健保局副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