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08自由時報
明天是紅衫軍事件二週年。上週五,紅衫軍主角施明德和當時曾批他是「賣台集團第一勇士、貪財好色」的高俊明牧師舉行了記者會「和解」,高向施道歉、懺悔,施表「接受」。藍媒說「兩人握手言和」,甚至猜測這是肯定紅衫軍;但高牧師表示,對那場運動「我也有我的立場、理念與原則」。
紅衫軍事件當年使中共如獲至寶,用全中國的媒體密集報導歌頌,由此痛貶台灣的民主和政黨輪替。「前台獨份子、前民進黨主席帶領民眾,要求搞台獨的民進黨總統下台」,這真是共產黨用照明彈也找不到的一張絕妙之牌。施明德對中共給中國百姓洗腦所起的作用,是胡錦濤找一百個寫手寫一千篇文章在十萬個媒體發表也達不到的。
在國際上,CNN等媒體播出的「紅海洋」畫面,令外國遊客卻步,視台灣為混亂之地,對台灣是亞洲民主樣板的形象大打折扣。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夏馨當時撰文,稱其為「暴民」;因有人穿綠衣服走近紅衫軍場地,就可能挨打。
紅衫軍真是「反貪腐」嗎?即使陳水扁或其他民進黨官員有貪污,也都只是個人行為,其性質、程度、尤其是對台灣民主制度的破壞,都和國民黨霸佔巨額國家財產,以此劫持、控制台灣的黨團行為完全不可同日而語!但紅衫軍反國民黨的制度性腐敗嗎?施明德領紅衫軍的大鬧,正是促成絕不退還人民財產的國民黨捲土重來的重要原因之一。
高牧師所以「道歉」,除了遵《聖經》所說要愛敵人之外,可能還有一個現實因素,因九月一日施明德正式對高提出「妨害名譽」的訴訟(施明德還有「名譽」可妨害嗎?真逗樂)。但他為什麼當時不告?事隔兩年,是不是看到國民黨又掌權,司法在泛藍手裡,來勒索一向支持台獨的高牧師?而正是這個牧師,當年因藏匿施明德而被判七年。天底下竟有如此「勇士」,施淫威、逼恩人向自己的醜行道歉!給中共提供絕佳砲彈不是賣台嗎?對女人「不拒絕、不負責」是誰說的?他對高牧師對他的道德譴責用行政手段訴訟,其人格實在過於令人不齒!今天本應是施明德向台灣人民道歉(人們都未見得原諒他),結果他卻要高牧師道歉,天下竟有如此的本末倒置!
現在,施明德要求見馬英九遭拒絕後,感覺被冷落,受不了了,又跳回來罵馬英九,想要收復綠營人心了。但他和馬英九穿紅衫肩並肩的時候,不知道馬英九是怎麼回事嗎?可笑的是,他今天才知道人家只不過利用一下一個來回跳槽的過氣政客,就像對一張「什麼紙」,用過之後,誰還會再看一眼?
人的思想觀點當然可以改變,無論變到哪個陣營。但如果因在A陣營沒吃到肥肉而跳到B陣營充當打手;回頭又因B陣營冷遇再跳回A陣營,這就根本不是思想和理念的轉變,而是人品問題、人格問題。如此「失」明德,就別再繼續蔑視人們的智商和記憶了。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更多評論見http://caochangq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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