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4自由時報
在電視上看到連婦人拿著國旗裝飾用的雨傘散步也被干涉,當那婦人很生氣的說我是中華民國的人,拿自己國家的國旗在自己土地上散步,到底違背中華民國哪條法律?而執法人員支吾其詞無法說服人民的模樣,真是讓人無奈,也許他心裡也在問同樣一個問題吧!
我們的馬總統口口聲聲說自己是台灣人,我們的國家叫中華民國,其實他只是騙自己的百姓。說什麼兩岸對等,但是為什麼我們到對岸訪問到處插滿五星旗而我們卻不可以,請馬先生告訴我們為什麼?更可悲的不用對方稱呼你什麼,就自我矮化稱先生就可以,至於國家叫中華民國不可以,台灣更不可行,弄個四不像的中華台北或外交部在瓜地馬拉大使館的中國台北,你是不是神經錯亂了?
如果老百姓都支持你的兩岸政策,這次陳雲林來就不需動用七千多名警力,全世界以為我們又恢復戒嚴,到處都是警察的白色恐怖。
兩千三百萬的人民站出來吧!我們要用自己選票決定我們是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決定我們國家名稱,不要再讓那些連自己尊嚴都不要的政客來模糊我們。
(作者胡啟豐 為退休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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