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4自由時報
去年四月國台辦公布了一個統計數字,近五年來台商向國台辦投訴的案件共一○九六六件,換言之在陳雲林為國台辦主任的十年半間,有二萬多名台商受害,輕者丟掉全部投資,或金錢用盡而淪為台流,重則被誣陷而打入大牢。不知道陳雲林主任可曾向受害台商伸出援手,為陷入絕境的台商流下一滴眼淚?
國台辦在公布台商投訴案件的同時,也強調這些投訴案件的結案率高達八六點九%。二○○五年七月廿六日國台辦成立台商投訴協調局,一年後唐怡局長說,台商向該局投訴的案件有二千多件,結案率在七五至八十%。但當記者問他「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提出的案件解決了幾件?他說:「已促請案發地有關部門認真核查,目前核查工作已近尾聲。」兩年多了,為什麼至今仍沒有解決一個案子?
我曾與海協會副秘書長王小兵電話連絡,王小兵說「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名字太敏感,是否可以改名為「台商權益促進會」?我認為改名可以,只要國台辦釋出善意,具體解決一個台商受害案子,王小兵欣然接受,但表示要請示上級,亦即國台辦主任陳雲林,請示後不了了之。
為什麼台商受害案件都無法解決?當時國台辦經濟局徐莽處長(現為經濟局局長)及海協會連絡處王小兵主任(現為副秘書長)都告訴我,地方官員為了保護地方的利益,作出對台商(外地人)不利的判決或處分。講得更白一點就是地方官員違法亂紀!
一九九九年二月廿一日我工廠的設備、模具、原料、成品被洗劫一空,搬運到搶劫犯的工廠繼續生產。我在國台辦的協調下,多次要求河北省拘捕搶劫犯並賠償損失,河北省公檢法卻一再以各種歪理拖延,最後我向中央紀律委員會舉發河北省瀆職不執法。直到二○○○年六月十六日徐莽才同意我向中紀委檢舉,並願意附上一篇國台辦處理本案的經過報告。可是,徐莽在請示上級國台辦主任陳雲林後,就打了退堂鼓。我真的不懂,為什麼口口聲聲為台商及台灣人服務的國台辦主任陳雲林會選擇站在包庇犯罪的一邊?
(作者高為邦 為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http://www.vica.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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