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08自由論壇   圓山衝突 11人送辦 2聲押
上一頁 向上 下一頁

20081108自由論壇   

〔記者林慶川、劉慶侯/台北報導〕前天「圍城」遊行結束後在圓山發生的滋擾案,台北市警方共逮捕十二名滋事份子,有十一人被依違反集會遊行法移送北檢,其中,男子陳世財、李振欽蓄意攻擊警方,且手段兇殘,檢方認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其餘九人分別以一至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李永然兒子 二萬元交保

在十一名被移送者中,包括知名律師李永然的兒子、台大政治系學生李廷鈞。警方認定他帶頭推動拒馬,且涉「聚眾不解散」,昨天在警局製作完筆錄後,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北檢複訊後諭令二萬元交保候傳,昨晚六時許,李步出法警室時,沒有對此事發表看法,以衣服掩臉後快步離去。

去年教育部拆除「大中至正」牌匾期間,李廷鈞穿著警察制服到場宣揚政治理念,檢方當時依觸犯刑法「冒充公務員服章官銜罪」給予緩起訴處分,由於仍在一年的緩起訴期限內,一旦檢方認定李廷鈞前天涉入滋擾案,將撤銷緩起訴。

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昨天下午表示,兒子指是騎機車去台北美術館附近看熱鬧,由於有人投汽油彈,現場混亂,加上警察驅趕,正要騎機車離開時,被警方誤認是丟汽油彈的人,一併帶回警局偵訊。李永然說,兒子對政治較熱中,但只是去看看,不是去參與滋擾活動。

李廷鈞委任律師溫藝玲昨晚發聲明稿指出,李是去士林夜市買消夜,途經案發地,進入觀看,遭警方誤認有「脫序」行為。溫強調,集遊法第廿九條是處罰「首謀」,李廷鈞是在學學生,且無違法行為,將協助檢方發現真實,還李清白。

在十一名被移送者中,涉案情節最嚴重者為陳世財、李振欽兩人,陳涉嫌以石塊、瓦片攻擊員警,李則涉騎乘機車衝撞執勤員警,因此被聲押。另一名男子黃建棠以玻璃酒瓶攻擊員警,檢方諭令十萬元交保。

警方並統計,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期間,實施「協和專案」,一共逮捕十八名涉嫌攻擊警方、投擲鐵條、石塊、汽油彈者,各以妨害公務、違反集會遊行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