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1自由時報
〔記者陳曉宜、王貝林、林毅璋、邱燕玲/台北報導〕第二次「江陳會」簽署空運、海運直航與郵政、食品安全四項協議,政院主張四項協議只需經立院決議或報備後即可施行,不需修法。但立法院長王金平昨鄭重提醒,相關協議有三點牴觸法律,必須修法,否則不可施行,行政部門不能便宜行事。
王提醒政院不能便宜行事
立院國民黨團並未力挺同黨籍的王金平,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表示,立院可先進行四項協議的決議與備查案,至於是否修法,由行政單位自行決定。
民進黨立院黨團則高分貝質疑,指馬政府簽署這四項協議根本無法改善台灣的經濟,反讓台灣變成「殖民地式的買辦經濟」,且拿國家主權去換取航權。
王金平表示,包括大陸船直航台灣、兩岸船舶互不掛國旗等,都涉牴觸「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商港法」等法條,必須由立法院修法解決。
王金平表示,立法院可先進行「江陳會」四項協議的決議與備查案,通過後,再由行政單位提出修法版本,至立院進行審查,如此才是依法行政。
賴幸媛:兩岸已互不否認
此外,陸委會主委賴幸媛昨出席第四屆全球僑務會議時指出,她與中國海協會長陳雲林的對話,包括台灣人民要和平、要發展的心聲,陳雲林將向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報告;而陳雲林能來台北,呈現「對岸不否認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的事實,兩岸關係已從互相否認變成互不否認,且對等協商。
針對有報導指中國要求高層幹部暫緩訪台,中國國台辦昨指出,兩岸交流是少數人破壞不了的,不排除有個別人士可能延期赴台,但這只是個人行為。賴幸媛受訪時也說,沒聽說大陸下令暫緩交流的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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