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7自由時報
在特定媒體長期充滿偏見的報導,以及檢調刻意放消息抹黑之下,不少民眾已對吳淑珍形成一種難以改變的刻板印象,現在無論吳淑珍說什麼替自己辯護,恐怕都很難取信那些討厭她的人。
吳淑珍是否犯罪,別人無法替她打包票,目前又充斥著辦綠不辦藍氛圍,扁家人想要全身而退,實在不樂觀。然而,若是不以人廢言,吳淑珍指稱企業捐款是政治獻金的供詞,其實是繼特別費(包括國務機要費)爭議外,又一值得客觀討論的議題。
蘇貞昌說特別費是歷史共業,最能點出特別費長期沿襲下來,糾葛不清的歷史本質。但在當時,藍綠已經殺到眼紅,不管是非了,說這樣的話是需要很大的勇氣。如今藍營執政,特別費、國務機要費是追殺綠營的利器,此一爭議更不容易理性解決。
政治獻金、選舉經費過去缺乏明確規範,不但產生諸多弊端,而且明知有問題,卻無法查辦。例如一些候選人申報選舉經費時,收入與支出為何都剛好達到平衡?再者,部分一生只從事公職、黨職的政治人物,何以退休後卻能擁有億萬豪宅?這背後難道沒有黑幕?
吳淑珍固然遭到特定力量一再撻伐追殺,但是她所說的政治獻金問題,藍營政客難道都沒有?全部乾乾淨淨嗎?如果藍營對自身的清廉這麼有信心,何不以國會絕對多數的優勢,通過陽光法案,建立制度解決貪腐問題?馬政府與國民黨到底在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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