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23自由時報   見證野草莓的先見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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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3自由時報   

全球同步抗暖化遊行 遭台北市府刁難

每年年底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京都議定書)締約國會議期間,全球民間都會舉辦同步抗暖化遊行、音樂會等活動,今年訂在十二月六日。綠黨和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台灣環境行動網、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自然步道協會、荒野保護協會、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蔬食抗暖化聯盟等主辦團體,「依法」向台北市政府申請集會遊行,卻遭無理刁難;為宣傳活動所作的幾波行動藝術,也遭警察騷擾。手段和平、目的正當的活動,也不被政府允許,足證集會遊行惡法,必須徹底改為自願報備制。

本月十九日,我們向市府新工處申請凱達格蘭大道路權,被告知「已有團體申請」拒絕,卻不願說明是哪個團體以便協調,透過市議員詢問後,次日卻變成「沒有團體申請」,可等候准駁。原本只是個管理場地與道路的低階工程單位,竟實質審核人民集遊權利,明顯違反集會遊行法的規定。人民權利變成政府恩賜,政府機關行政裁量無限擴張,沒有政治背景的公民團體被蠻橫官僚橫加踐踏,遇到民意代表就自動退卻,如果台灣要實質民主化,許可制這類戒嚴殘餘必須逐一剔除。

本月十八日上午,我們到一○一大樓前演出三隻巨猴行動藝術,該物業管理部門主管與本人相談甚歡,儘管已事前通知該派出所所長,警察卻強索個人資料。二十一日上午,我們到台塑大樓前,以一黑二白的氣球象徵二氧化碳,要求馬英九總統兌現「課碳稅降所得稅」政見。警察一度欲關掉我們的麥克風,本人正色要求保障言論自由,若有超標應依噪音管制法執行,會後松山分局竟威脅「以後不給你們演行動劇」。

近年來公民團體小規模的意見表達活動,已和警方逐漸摸索出慣行模式:警方依法舉牌警告、制止、命令解散,抗議團體在舉牌時呼喊口號,在三次舉牌約略二、三十分鐘內結束,雙方相安無事。但這番「警民和諧」的假象,經常在政治利益與商業利益面前就變了調,而近期因陳雲林來台鷹派抬頭的氣焰高張下,警民間脆弱的互信基礎即將崩解。若集遊法修成強制報備制,未來政府將更有理由箝制人民發聲,弱勢公民團體將成大型政黨以集遊法作為政治鬥爭工具下的犧牲者。

以環保團體的親身經驗來看,野草莓學運在自由廣場靜坐,拒絕向市府申請以免受辱,真是有先見之明。

(作者潘翰聲  為綠黨秘書長、一二○六抗暖化遊行負責人,http://tw-climatecampaign.blogspo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