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03自由時報   從周功鑫房事看這個爛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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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3自由時報   


故宮博物院院長周功鑫,被揭發與其配偶在中國的上海與美國置產引發爭議,更被揭發除了信義路職務官舍外,還擁有故宮博物院宿舍。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發佈新聞稿聲稱,周院長已在故宮博物院辦理退休,並曾在民國七十二年前獲分配故宮宿舍,據相關宿舍管理辦法規定,只要是民國七十二年以前分配宿舍,當事人可住到過世,或其過世後、子女滿廿歲,才須交還,所以周院長可繼續居住。

但前政府時人事行政局曾根據行政院之「國家資產管理委員會」,基於「活化國家資產」政策發佈行政命令,限期收回政府機關與公營企業之「國有非公用房產」,依據人事行政局民國九十二年頒佈的處理方案解釋,退休人員居住之宿舍,縱使在民國七十二年前就進住仍需限期收回,除非居住者屬單身年邁或無成年子女等特例,故宮博物院隸屬行政院,亦應遵守該項行政命令。周功鑫能在對岸置產,不符前述行政命令但書規定,不應繼續住在宿舍。況且民進黨執政時,藍營佔多數的立法院在中央政府預算審查時,也曾做出決議要求政府落實追討退休人員宿舍,從落實國有房地產處理政策大方向來看,不分藍綠政黨立場相同。

周院長身為政務官,在中國乃至美國置產,就政務官官箴論已有嚴重瑕疵殊為可議。其次,就法理情論,周院長既能在對岸與美國置產,就更不應貪得無厭鑽法律漏洞吃相難看,長期佔用故宮博物院宿舍。人事行政局顯然有避重就輕為周功鑫開脫之嫌。與數年前頒佈的行政命令對照,人事行政局更屬自打嘴巴。法令適用出現雙重標準自相矛盾,令那些先前根據人事行政局行政命令交還宿舍的基層退休軍公教人員作何感想?難道大官、高級將領與小吏適用不同的行為尺度?老國民黨這套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封建政治文化,與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相悖。對基層軍公教人員都屬負面示範。

(作者盧師亮 為退休教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