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331大紀元時報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新版集會遊行法越修越嚴越倒退,反對草率通過此官方版本。(中央社)
【記者林采微/綜合報導】集會遊行法修正草案今日列立法院院會討論,民間人權團體批評行政院版草案內容越修越嚴,除維持強制報備、設立安全距離,新增可連續處罰的行政罰鍰,不滿政院版限縮人民集會遊行自由,人權團體表示,立院若草率通過,將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
由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及學者所組成的「集遊惡法修法聯盟」昨日上午10點召開記者會,表達對於行政院版草案內容的質疑。
台權會會長林佳範表示,現代國家集遊法的精神,應是保障人民上街頭表達的權利,而不是去限制他們。
但是,政院版「強制報備」與現行的「許可制」,只是改了名稱;「禁制區」改成「安全距離」,同樣是換湯不換藥;雖然去除了刑罰,卻大幅增加行政罰的比例;過去警察得舉牌3次才可以驅離民眾,現在沒有報備可直接並連續開罰。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表示,執政黨當局仍以限制人民集遊權利的意識型態出發,對於民間團體一再強調的自願報備制、解除禁制區、限制警察任意解散命令等訴求,並未被行政院版採納。
台北律師公會秘書長高涌誠認為,政府應公佈近年數據,究竟有多少沒報備的集會遊行有發生滋事情況,若只為少數個案,而限制多數人民聲音,這樣的法律是違憲的,將會抗爭到底。
集遊惡法修法聯盟表示,自1988年訂定至今的集會遊行法,終於有了大幅翻修的機會。但如果執政黨執意強行通過與民間期許落差太大的版本,民間社團將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抵制這個戕害人權的惡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