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15大紀元時報  訴江案 澳洲高院7/20再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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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15大紀元時報 

【記者李清流/雪梨報導】2009年4月9日,澳洲紐省高院就華裔畫家、雪梨法輪功學員章翠英以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起訴前中共黨魁江澤民、中共政法委書記羅幹以及610辦公室一案再次進行聆訊。在當天的聆訊中,法庭要求原告律師補充材料,並宣布在7月20日再次開庭決定此案的上訴日期。


此次開庭是由於2008年4月7日,當時的澳洲外長屈從中共壓力,濫用特權簽發證書豁免被告中共官員,隨後澳洲律政部介入此案進行干預,因此原告方提出人權罪犯不應享有「外交豁免權」。


紐省法輪大法學會成員瑞卑絲克女士說:「這次我們在紐省高院進行了直接聆訊,就去年11月的庭審豁免決定提出上訴的要求。作為人權公約簽署國,中共一再違反人權,並想利用外交豁免逃脫法律的制裁,這是絕對行不通的。這個案件獲得了澳洲普通大眾的大力支持,我們有信心繼續走下去。」


原告章翠英女士表示,中共一直以各種手段干擾訴江案,如用利益作為誘惑迫使西方國家低頭。章翠英表示,她絕不會因此而退縮。


她說﹕「我提出上訴,不能同意給江澤民和迫害法輪功的元凶豁免權,我們要結束這場迫害,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送上法庭。從去年9月至今,我和雪梨的法輪功學員在高等法院已經徵簽8千個簽名,包括律師、法官都很關心。」


7月20日對法輪功學員來說是一個意義非凡的日子。1999年的7月20日,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利用國家機器發動了對法輪功的血腥鎮壓,千千萬萬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關押、遭受酷刑,殘害致死……澳大利亞法輪功學員章翠英因為回中國大陸為法輪功說公道話,也受到監禁、酷刑。


章翠英說﹕「在法輪功被迫害的第十個年頭的7月20日,迫害元凶江澤民將再次被高院開庭審判,這種『巧合』不能不說是上天的安排。」


訴江案回放


2004年9月15日章翠英在紐省高院以群體滅絕罪和酷刑罪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中共頭目江澤民及610辦公室。


章翠英因為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曾被強行監禁8個月,在獄中受到酷刑折磨,在澳洲政府和法輪功學員的共同努力下,於2000年11月被營救回澳洲。


她在北京拘留所遭關押期間,羅幹曾親自審問迫害她,而且羅幹在實施江氏對法輪功的「群體滅絕」政策上起主導作用,因此在2007年3月5日開庭時,章翠英向法庭提出增加被告羅幹。


紐省高等法院接受了章翠英的控訴案,並先後向被告江澤民及610辦公室發出了三次傳票,舉行了兩次提訴聽證會,二被告都未按法院要求到庭聽訟。被告江澤民兩次拒收傳票,一次沒有回應,610辦公室簽收了傳票,但沒有出庭。


2008年4月,澳洲外交部長在中共的壓力之下簽署了江澤民等被告的豁免權證書,由澳洲司法部送交法庭。隨後澳洲律政部介入此案進行干預,因此原告方提出人權罪犯不應享有「外交豁免權」

據悉,從2002年至今法輪功在全球至少有50多個訴訟案,目前至少有30個國家超過70名律師幫助法輪功學員的這些起訴案,其中最著稱的是訴江案,遍及全球15個國家,包括刑事和民事訴訟,在全世界引起極大反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