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4自由時報   銀行界:只要中資來台 防火牆就破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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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4自由時報   

〔記者王孟倫、黃維助/台北報導〕第三次江陳會即將簽署「兩岸金融合作協議」,金管會主委陳?昨表示,未來開放中資來台投資後,若屬於「財務投資」,也就是購買台灣上市櫃公司股票者,不得參與公司經營權;如果是「直接投資」,則可取得董事席位、參與經營。

「財務投資」不得參與經營

不過,對於財務投資禁止中資取得上市櫃公司經營權一事,國內證券業者批評是「鴕鳥心態」,既然外資(包括中資)取得股票就有投票權,只要中國政府有心,就可以威迫利誘台商返台當人頭,由這些人頭出任董監事,中資根本不必直接投資,只要財務投資還是可以實質取得經營權。

多位銀行界人士也說,政府不論是把中資持有單一公司股權上限訂為三十%或五十%,台灣企業都有可能被中資掌控,譬如股權分散的泛官股銀行,有時擁有十五%股權就可取得經營權,另外,透過人頭、假外資、私募基金,都可協助中資掌握台灣企業,只要開放中資來台投資,一切防火牆就形同虛設。

立法院財委會昨赴金管會視察業務,立委高度關切中資來台議題。陳?表示,中資來台投資可透過兩個管道,第一種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七十三條所規範的「直接投資」,像是目前推動的愛台十二項建設,馬總統希望中資也能參與投資,就是屬於此類型。另一個管道是「財務投資」,即進入股市買股票,這類型是禁止中資介入上市櫃公司的經營權。

證券業者批評「鴕鳥心態」

陳?表示,「財務投資」只開放中國的QDII(合格的境內機構投資者)來台投資,中國散戶則不適用。中國現有十家QDII獲准進行海外投資,這十家相加,可以投入單一市場且無簽訂MOU之國家,僅有三%,約新台幣七十億元;若是簽訂MOU國家,可增加到十%,約新台幣二百二十億元。

針對中資來台問題,經濟部長尹啟銘昨也在行政院會後表示,採取正面表列,是要循序漸進,不是一下子全面開放,且要不定期檢討成效,並堅持不能危害台灣產業利益的開放原則,台灣禁止赴大陸投資產業,目前也不會同意中資來台投資。

至於未來會開放中資投資的產業別,尹啟銘說,包括製造業、公共工程與服務業,主管機關會先與相關產業工會溝通,才會擬定開放名單,目前規劃開放陸資投資台灣製造業的項目,約佔現有製造業項目的三十%。

尹啟銘說,政府堅持不能危害台灣產業發展利益的原則,其次考量有助於提升我方產業競爭力,發揮互補效應,以中草藥為例,中國是原料供應很強,台灣的強項是品質保證,如果開放合作能產生雙贏效果。

另對經濟部先前推出的兩岸搭橋專案,包括太陽光電、LED照明產業、風力發電、資訊服務業等是否列入開放項目,尹啟銘說,搭橋專案本來就是要促成兩岸產業交流,這些項目會盡量列為開放中資投資項目。至於面板產業是否開放中資投資,尹啟銘說,國內業者還有不同意見,因此尚未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