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428自由時報   今天看總統跳不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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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8自由時報   

上週五晚間,上揚唱片公司總經理張碧女士打電話告訴我,她說由我代表司改會告發北投分局長李漢卿侵入上揚唱片公司的案子,承辦檢察官已作成不起訴處分了。隔天看到媒體報導,不起訴的理由是音樂及唱片公司的鐵門,都是上揚公司的職員自願關掉的,與警察無關。

還記得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在張銘清被推倒乙案,台南地檢署只花了九天就起訴王定宇,並求刑一年兩個月。法務部在被質疑有政治力介入的同時,立刻發出聲明支持承辦的檢察官,認為該案會在超短時間內偵結起訴只是證據再清楚不過,基於「明案速斷」的原則,沒什麼好大驚小怪。

上揚案在媒體全程跟拍的狀況下,社會各界同聲譴責警方的粗暴作法,難道不夠明確,不算「明案」?可是這個案子在提出告發以後,硬生生壓在台北地檢署超過五個月才有結果。司法的標準是否一致,自有公斷。

除了這個令人憤慨的個案以外,還有集遊法的修正。馬總統在二○○七年十二月十日世界人權日前夕曾發表新世紀人權宣言,其中提到,要將集會遊行改為報備制,把街頭還給人民。可是上週五在立法院由國民黨支持闖關的集會遊行法修正案,卻完全不顧馬總統的承諾,草案內容活生生是一部「集會遊行禁止法」。當天因為國民黨沒有強力動員,在民進黨杯葛下無從通過,但國民黨決定在四月二十八日一早捲土重來,大有志在必得之勢。

二十八日早上,所有民間團體已緊急動員,於早上九時起在立法院中山南路大門口守候,我們要見證這歷史的一刻,看看馬總統是否要放任承諾跳票。

從上揚唱片公司的個案到集會遊行法的修法,我們看透了馬政府的表裡不一,請大家睜大眼睛,記住他們的所作所為,總有一天要讓這個政府付出代價。

 (作者林峰正 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