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16自由時報   阿扁一押再押 人性 人道 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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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6自由時報   

星期一晚上,從媒體中聽到了「台北地院合議庭決議繼續『延押』前總統陳水扁」的新聞。也就是說,算一算,陳前總統前後被羈押至今已近一百七十天,如果再延押兩個月,將被押兩百三十天左右,也就是將近八個月。

就人性的角度,當一個人處在對未來不確定的狀況,時間越長,壓力和焦慮就越大,尤其是無法自由地和外界接觸,內心的不安與無力感是可想而知的。也因此,在司法制度中,即使是對犯罪者,也會因犯罪的輕重給予不同的刑期,甚至也會另用一些替代入獄的配套方案,都是基於對人性的考量。然而,對一個曾任台灣總統的人,現有司法體系在找不到具體證據前,只是一味用「延押」方式來將其收押,我們要問:這是否有人性?

當韓國數位前總統因確認在職時曾有貪污,也經司法審判確認罪行,但現任韓國總統基於對前任元首的敬意,也為了國家社會的安定給予特赦,這就是人道。如果司法以公正、公義的過程查實真有貪污,將其判刑,全民會心服,反之,陳前總統在尚未確定其罪行前,卻被以種種理由不斷延長羈押,我們實在要問:這是否符合人道?

當涉嫌掏空國民黨產,長期遭到台北地檢署通緝列管的劉家昌先生,可以用一句「回來就是要面對」就得到法律的保護,以交保方式自由進出台灣;反之,老母妻小親人都在台灣的陳前總統,卻被以「有逃亡之虞」為由,也無視於他的健康狀況而一再被延押,我們更要質疑:這真的是同一標準的人權與司法制度嗎?

當一位退任的總統可任由一再被延押,那一般平民如何去抗拒不公不義的司法?如此缺乏公平正義的司法其審判結果如何讓全民信服?當人民不再相信司法,選擇上街頭來捍衛自己的權利及尊嚴時,空有法學博士的馬英九先生,難道一定要台灣人民這樣走上街頭,才會讓你更清醒?

(作者張德謙 為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總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