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530自由時報   中國客痰淹阿里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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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30自由時報  


報載端午佳節連續假日,阿里山湧進大批遊客,其中來自中國的旅客,竟隨地吐痰亂丟垃圾,甚至在公眾場合大聲喧嘩,絲毫不顧慮其他遊客的感受。

台灣是塊美麗的寶島,熱情的台灣民眾當然歡迎外國旅客前來欣賞福爾摩沙之美,但我們絕對不容許外國旅客惡意破壞台灣的環境。以新加坡為例,該國為了維持整潔有序的環境,制定「懲治亂丟垃圾條例」,並全面禁止該國國民及外國旅客亂丟垃圾,倘若違法將處以罰金,累犯則累進加倍處罰。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新加坡可立法約束惡質旅客的違法行為,為何台灣政府不見賢思齊比照辦理呢?

針對違法亂丟垃圾的旅客處以罰金是一項合情合理的作法,試想中國遊客在台亂丟垃圾,卻要台灣民眾用自己的納稅錢僱用清潔人員,這實在太不合理了。而且馬政府也不應大小眼,只禁止國民在台揮動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卻放任惡劣的中國旅客在台破壞環境。

( 作者觀湖 為文字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