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630自由時報
日前聯合報社論,偌大粗黑標題「法院是蔡英文與李遠哲開的嗎?」噫!大哉問。
台灣法院當然不是蔡英文和李遠哲開的,上述社論這樣問,實在有夠白目。誠如近年來最夯的順口溜:沒有知識也要有常識,沒有常識也要看電視。光看阿扁羈押案,較之江洋大盜或槍擊要犯,有過之而無不及,就知道法院是誰開的。更不用再舉雲林縣長蘇治芬清晨被未傳強押,嘉義縣長陳明文偵訊庭當場逮捕等次要例子了。
上述該社論抨擊蔡英文等連署聲明,故意漏掉「重罪羈押」這一項。但用膝蓋想一想,馬英九也被涉嫌重罪起訴,直至「三審定讞」,為何不必羈押一分一秒,也不必戴手銬腳鐐?或許可推說羈押是怕阿扁跑掉,那麼請問阿扁跑得過馬英九嗎?
法院是誰開的,其實不用代表報社的社論來大哉問,也不用找專家學者大辯論或公投。大約二十年前,天天被太太暱稱「水德兄」的許水德不就早已公開明白表示:「法院是我們國民黨開的」。不信的話,可以去問現仍健在的水德兄,諒他也不會否認吧。水德兄有華盛頓小時候坦承砍櫻桃樹誠實之風,定可因此誠實話名留青史。
(作者王伯仁 為退休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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