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4自由時報
〔美西台灣日報記者林蓮華/羅斯密市報導〕「林志昇等控美政府案」二日宣布將呈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由於美最高法院採文書申論作業,因此林志昇等人同時申請聽證會,第一位證人邀請前總統陳水扁。此案也在南加州、北加州及日本同步舉行記者會聲援。
對扁是否會出席當證人?「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南加分會會長蔡明法指出,「證人需簽下同意書,但阿扁現在更怕馬政府變本加厲抄家滅族,甚至危及自身安全,有所顧忌還在考慮中。」但期待他能慎重地為大局思考,讓「台灣地位的真相」能夠有機會在國際上,被公平的對待。
最高法院只接受「書面」資料,為文需精簡扼要,因此,同時申請聽證會,將有助於讓原委多管道釐清。相關人士指出,陳水扁前總統是二○○六年訴訟案開始時的總統,對美國是不是台灣「政治藏鏡人」?美國幕後影響台灣有多深?陳前總統最清楚,所以邀請他做第一位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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