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02自由時報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七月二十八日進行辯論庭,晚上由檢察官林勤綱論告。有關林檢察官敘述耶穌被釘十字架,並說:「親愛的朋友,請諒解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一節,我是基督徒,身為同是基督徒的林檢察官,您為何必須釘死阿扁的過犯?
照我的領會,主耶穌最討厭文士和法利賽人,主耶穌從未罵過人,但對文士和法利賽人卻有嚴厲的責罵(詳見《馬太福音第二十三章》),最後把耶穌釘死的人就是那些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法利賽人),在十字架上被釘死的是無罪的主耶穌,無罪的主耶穌被釘死在十字架上贖了全人類的罪。
今天您說必須釘死阿扁的過犯,難道是要阿扁贖台灣人的罪嗎?
又,當那些眾人、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把耶穌帶到巡撫彼拉多面前,彼拉多審問之後,並沒查出耶穌什麼該死的罪來,就想要釋放耶穌,但他們卻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因此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事《路加福音第二十三章》。
同樣的,您要釘死阿扁的過犯,您有什麼證據要把他釘死呢?您把無罪、無證據的人釘死,是要讓全台灣的人得贖罪蒙拯救嗎?真正把主耶穌釘死十字架的人是出賣耶穌的猶大(耶穌的門徒)和那些假冒為善的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等人。
(作者楊劉秀華 為國際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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