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816自由時報
莫拉克颱風帶來的狂風暴雨,造成全台交通史上最嚴重的災情;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資料,全國各級公路計有一三五處發生坍方或路基流失的狀況,至八月十一日有九十三處尚未搶通,仍有二十九座橋梁封閉中,十一座橋梁斷裂,其中六座評估原列安全,十一座斷橋其橋齡介於十七年至廿八年者有八座;離譜的是,雙園大橋橋面塌落竟然達將近五百公尺那麼長。另外,去年(二○○八)中秋強颱辛樂克造成的六橋斷裂,其橋齡介於十年至廿八年者占一半之多。
為了解橋梁的安全規範,上網查到的資料有:歐洲EURO CODES 1999規範規定橋梁等各種土木工程結構物的設計工作壽命不小於一百年;一九九四年美國AASHTO設計使用年限為七十五年;一九九七年日本建築工事標準仕樣書.同解說JASS
5對於長期使用年限為一百年,標準使用年限者為六十五年。但我們台灣的橋梁竟然十七年至廿八年就斷了。天啊!太可怕了,差那麼多,你對相關施工單位、監督單位有信心嗎?橋梁品質出問題可能的幾個原因,評估錯誤設計不良、施工偷工減料、監理單位失責、管理維護不當,問題為何?斷橋,能不究責嗎?
在台灣,最大的隱憂是官商勾結,監督單位與施工單位狼狽為奸,低價得標、追加款貪污,若是如此,草菅人命,依法應追究刑事責任,司法單位可以不落實責任追究嗎?政治人物搏台灣人的感情,露一下台語說:「你死(是)台灣人,我罵(麻)死(是)台灣人,咱大家攏死(是)台灣人」。你我若不在乎,災難相信還會再來,哪天不幸碰上了斷橋,我掉下去了,怪誰呢!
(作者柯耀庭 為虎尾科技大學兼任副教授,台灣教授協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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