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06自由時報   他清白了!也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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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06自由時報   

發生在四年前的高捷事件主角陳敏賢,被控五大弊案在經過艱苦的訴訟過程後,日前全部獲得無罪的判決,但也在他最後獲得清白的同時,抱著遺憾而離開人間,他走的時候,最後一件無罪的判決書就擺在身邊。

高捷事件發生時,陳敏賢身背五大罪狀,分別是:違法引進外勞案、混凝土圖利天成公司案、公辦六標違法案、公共藝術未依法招標案,以及私吞李登輝三千萬元案,五罪加起來的刑期二十年跑不掉。

上述五大弊案中,有關私吞李登輝三千萬元案,警調單位還大舉搜索陳的家庭、公司、基金會等場所,並帶走大批的帳冊,最後,這個案子不但沒有起訴或不起訴,而是以查無實據簽結了案。

其他四個案件,在四年中,陸陸續續的在一審被判無罪,起訴四件,四件都判無罪,在司法史上恐怕是絕無僅有的。日前,陳敏賢中風躺在醫院,在病情最嚴重的時候,違法引進外勞案獲判無罪,當他的家人在他耳邊告訴他這個消息時,他的表情沒有反應,但眼角掉下幾滴眼淚,幾天之後,他就抱憾離開這個人間了。

高捷事件發生才四年,當時轟轟烈烈的辦案過程,相信很多人至今還記憶猶新,媒體和名嘴二十四小時輪流轟炸,所有的涉案人幾乎人人都罪該萬死,名嘴儼然成為正義的化身,指導檢調辦案,揭弊爆料不一而足,甚至有名嘴還狂言「我不要證據,我愛怎麼爆就怎麼爆」,如今,爆陳敏賢五件,五件都非真,至今未見有名嘴為此公開道歉過。

事發之後,被告們低調沉著應付,幾乎無人敢公開在外活動,不得已還要戴上帽子遮掩,過著難以見人的悲戚生活。

如今,弊案主角抱著清白卻有憾的走了,當年欲置他於死地的名嘴們,不知作何感想?「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午夜夢迴,良心能安嗎?

(作者吳春貴 為前民眾日報總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