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12自由時報
〔記者項程鎮、劉志原/台北報導〕扁案未來能否從一審重判中脫罪,司法院大法官對扁案釋憲態度和結論,將是重要關鍵,但釋憲結果迄無下文,不僅諸多外界人士痛斥很不應該,連台北地院公設辯護人曾德榮日前都公開喊話,希望釋憲案早點出來。
「判決無效派」vs.「維持現狀派」
司法界相關人士說,目前大法官分成「判決無效派」與「維持現狀派」,兩派意見相持不下,如支持一審違憲審判的「判決無效派」大法官能爭取到「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的三分之二多數支持,扁就有機會透過釋憲案從官司中脫困。
有法官指出,本案與司法院正副院長賴英照、謝在全責成台北地院成立的金融專庭有關,兩人應迴避審理此案,有助於解釋文早日出爐。
去年十二月扁被起訴後,原由台北地院金融專庭審判長周占春審理,周占春裁定扁無保釋放,沒想到後來北院舉行庭長會議,決定扁案由原本審理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的蔡守訓審理,蔡改裁定扁羈押。
陳水扁認為北院及特偵組濫用權力「押人取供」,且北院依法院組織法及分案規則換法官審理全案,違反憲法法官獨立審判及法定法官原則,聲請大法官解釋。
釋憲趕不上判決 藍綠痛批不應該
對於本案,「判決無效派」主張,台北地院當初分案有嚴重瑕疵,不該由庭長會議決定將周占春合議庭抽中的部分扁案,併案給蔡守訓合議庭正審理中的國務機要費案,因此北院分案違反「法定法官原則」,蔡守訓的一審判決無效,須由周占春合議庭重新審理。「判決無效派」大法官中,以學界出身者為主,甚至有大法官不避嫌地向同僚宣稱,檢方起訴扁家是枉法裁判。
「維持現狀派」則以當過司法官的大法官為主流,認為「判決無效派」大法官不該挑剔北院分案內規,因為大法官會議的分案規則也與北院差不多,至於將「法定法官原則」入憲的德國,面對類似案件也大多尊重法院既有判決,不會硬推翻判決。
由於兩派大法官都無法取得三分之二絕對多數,讓釋憲案一直延宕,院長賴英照等高層面對媒體多次詢問,也都不願正面回應,但隨著一審判決出爐,大法官會議牛步化的釋憲速度,不管藍綠都很難接受,也嚴重打擊大法官的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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