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24自由時報
前總統陳水扁狀告美國總統歐巴瑪,陳水扁認為他任職總統期間,其實是「在台灣代理美國執行官」,籲美國要求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停止對他的所有訴訟,廢除他的無期徒刑判決。此舉可謂急病亂投醫,根本救不了扁。
一、扁或林志昇先生認為扁是「在台灣代理美國執行官」,這恐怕是自說自話。美國如無任命、授權,那麼此「在台灣代理美國執行官」只是自封、自授,跟美國無干。
而且,如林先生的依法論述是正確的,那麼應該向美國軍事法庭或軍政府控告馬英九、國民黨才對;怎麼反而控告美國總統歐巴瑪?
二、美國或許如林律師所言,並未放棄台灣為其佔領地。然而二次大戰已結束,美國他們寧可模糊戰略,以台灣關係法維持與台灣的關係,而不願為佔領台灣率爾掀起新的戰火。這不是因為怕馬英九反彈,而是不願意輕易與中國衝突。
三、美國會聲援、拯救政治犯如彭明敏、熱比婭、翁山蘇姬等。然而對陳水扁美國不可能積極救援,因為馬英九集團把扁打成貪污犯,判決他為貪贓枉法、貪官污吏。
四、扁要證明自己不是貪贓枉法之輩,則扁家所經手、所擁有的政治獻金,應公開宣佈或依法捐獻給民進黨、轉交給全民。如此一來這些錢比國民黨黨產更乾淨,扁也可洗刷貪污罪名。
(作者邱豐松 為退休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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