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930自由時報   證明無逃亡意圖 扁護照將交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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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30自由時報  

 

陳水扁昨天委託扁辦秘書江志銘繳交並註銷護照,但外交部表明護照不能註銷。扁辦表示,既然不能註銷,將把扁的護照交給法院保管。

(記者孫友廉攝)

〔記者李欣芳、孫友廉、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為了展現沒有逃亡的意圖,昨上午交代幕僚辦理其護照註銷,但外交部表明護照不能註銷。扁辦主任劉導表示,既然不能註銷,將把扁的護照交給法院保管。

原本欲註銷護照 被外交部打回票

此外,扁辦昨公佈瑞士檢方發函陳致中理財個人銀行的法文文件譯文,顯示陳致中在瑞士的五.七億元,是瑞士檢方應特偵組所提司法互助申請裁定凍結,並非陳致中不願匯回。扁辦要求檢察總長及法務部,應立即調查並懲處特偵組檢察官涉嫌濫權羈押與隱匿證據。

扁辦公佈譯文 批特偵組隱匿證據

扁辦昨公布的三份文件,第一份是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瑞士檢方「法令執行和附帶裁決」,內容指去年十二月五日,台灣司法當局即針對陳致中五.七億元海外資金提出追加司法互助的申請,瑞士檢方同意受理並裁決,查封相關銀行戶頭資產。

第二份文件是今年一月二十二日瑞士檢方回函給陳致中的信件。由於陳請求資金匯回至高檢署指定帳戶,因此陳的理財個人銀行致函瑞士檢方轉達。

第三份文件是今年二月二日瑞士檢方致函陳致中理財個人銀行,下令要求提供之前遭凍結戶頭的完整資料,並指示最遲於今年二月十三日寄出。

扁辦表示,瑞士檢方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裁定凍結戶頭時,即一併將相關訊息通告特偵組,換言之,特偵組於去年底即知道相關資金的下落且已遭瑞士凍結,卻一再以相關資金下落不明或未匯回台灣為由,要求法院繼續羈押扁,已涉嫌濫權羈押。

另,審理扁案的高等法院合議庭昨訂出第二次庭期,十月十六日將傳訊前竹管局長李界木、扁家友人蔡銘哲和力拓營造負責人郭銓慶,審理其龍潭購地案、洗錢、南港展覽館工程等上訴案,至於扁、珍及家人部份,將另訂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