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4自由時報
我手邊的資料顯示,總統大選前被檢調、媒體「綑綁」、「圍剿」的民進黨同志約二十人,截至目前,已有十二人被判無罪,另兩人連起訴都還沒有。
同志們!當他們初陷風暴,你心裡想的是什麼?你的行動選擇又是什麼?
相信他們無辜,須聲援?認為他們可能有罪,須切割?還是,高舉另一個更「偉大」的理由,宣稱為了黨、為了民主命脈(當然也怕自己被牽連),所以須切割?
目前至少這十二位同志已經以他們自己微薄的力量,自力救濟,打贏漂亮的第一仗,證明自己的「清白無罪」,而至少有三十六位法官作出他們認為「真相已白」的判決!
然而,當時事出突然,這批剎那的落難者沒時間、也來不及去要求同志們幫忙,也沒有機會一一解釋媒體疑問與爆料的真假。那一刻,他們希望的只是:「同志,不要隨敵人起舞,不要落井下石!」然而,事與願違!
今日,如果你有機會去讀讀這十二位同志的起訴書,聆聽審判庭上的論辯,你會發現檢察官的惡毒是全面的。相較於阿扁,他們比較幸運,因為法官們不同於已身陷偏見的檢察官,沒被檢方譁眾的言詞所惑,法官們依法審判,一切只看證據,沒證據,就不能定罪。
如果,你有一位向來表現傑出的弟弟,光宗耀祖,人人稱羨。但有一天,他被說成是殺人放火的罪犯,外界還稱罪證已明確;此時,你震驚,因為你不敢確定那是否屬實,你失望,因為你的偶像沒了,你憤怒,因為家門出了位敗家子!
當下的你,又會採取什麼行動?
行動一,門風要緊,弟弟的一切行為自己負責,所以應逐出家門。行動二,自己的弟弟,骨肉相連,堅信無罪推定,力挺到底,直到有一天證據確認弟弟真的有罪,而接受法律制裁。行動三,就算弟弟接受了法律制裁,還是力挺,等著他回來,重新開始,繼續打拚,因為「伊是我的兄弟」!
這一年多來,在扁案審理的紛擾過程中,昔日的同志,或因認知與選擇的不同,而採取了不同的因應行動。現在,一審結束,過程中除了看不到阿扁犯罪的證據外,什麼都看到了!
身為前述十二位無罪同志之一的我猜想,此刻的阿扁不敢奢望同志們出力,唯一的希望,可能就是「不要落井下石」!
(作者謝清志 為前國科會副主委,http://www.wretch.cc/blog/chinshieh/1839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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