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5自由時報   台灣前途不是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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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5自由時報  

北京國慶大閱兵,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周年。無論民主國家怎麼嘲諷他們荒唐可笑的舉動,但北京代表中國,卻是全世界的共識。不僅如此,馬英九們當然也清清楚楚中華民國早已被取代;自己連聯合國席位都沒有,卻聲稱擁有整個中國和蒙古的主權,硬是閉著眼睛聲稱那個已經名存實亡的中華民國代表中國,真是除了無賴,誰也做不出來。

這次中國閱兵,還展出台灣花車,上面有一○一大樓、阿里山模型等,儼然台灣就是它的。當然,從台灣去的百名貴賓坐上觀禮台,就是認可這種宣稱。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六十年,從未擁有、管轄過台灣一天,但北京的宣稱,自有它的邏輯:共產黨打敗了國民黨,推翻了中華民國,但蔣家王朝卻逃到、並佔領台灣,所以「內戰」並未完全結束;既然北京在世界代表「中國」,所以對流亡中的「中華民國」佔有的土地,當然要宣稱擁有主權。

因此台灣要想打破中華人民共和國這種政治幻想,首先必須跟「中華民國」切割,以此切斷北京以「國共內戰延續」為由對台灣的主權要求。但切割的方式,卻不應是到美國法院打官司,因為台灣的歸屬問題,不是法律問題,美國和世界上的任何法庭都無法裁決。它是政治問題,只有在政治領域解決,這是唯一的途徑。解決的關鍵在於強調兩點:歷史真實;人民權利。

第一要強調歷史真實:有關台灣地位的近代最重要法律文件,是五十年代初由幾乎全部聯合國成員簽署的《舊金山和約》。在該條約中,日本宣佈放棄對台灣主權,但沒有說把台灣給剛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更沒有說給實際上已進駐、佔領台灣近六年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這不僅是「台灣地位未定」,更是「台灣地位已定」的證明,因國際社會不把台灣給予兩岸的任何一個「中國」和其他國家,就等於把台灣給了台灣人民自己。這就是後來美國一直強調,台灣的歸屬「應取得台灣人民同意」的關鍵。

第二要強調迄今已是國際社會共識的民族自決:台灣前途應由二千三百萬人民「公投」決定。國民黨政府如剝奪人民這個基本人權,按美國獨立宣言的精神,人民有權革命,推翻一切專制政權。如繼續選舉政治,那就要強調,用選票淘汰不認同台灣這個國家、尤其那些用兩岸「一中」的幌子要把台灣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黨和政客。

當年立陶宛三國,以及後來的東帝汶、蒙特內哥羅、科索沃等所有近年獨立的國家,沒有一個靠到外國打官司。他們都是靠本國人民的努力,最後才夢想成真。目前綠營處於低潮,更要認清台灣問題是政治問題,而絕不是法律問題這個事實,不把有限的資源用在去美國打毫無前景的「法律」官司上,而應投入更多在上述兩個領域。只有更多台灣人認清歷史真實,認同台灣是自己國家,才會用選票淘汰那個強加的「中華民國」,才可能實現建立「新而獨立國家」的夢想!

(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http://caochangq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