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07自由時報
演員陳昭榮近日在blog發表了主張「中國一定強!」的文章,此事引起網友一片圍攻與抵制,藍營名嘴以「綠色麥卡錫主義」形容網友與報導此事媒體的反應,意圖為任何反對「效忠祖國」的言論貼上「綠色恐怖」的血腥標籤—這種不倫不類的類比,真是令人一頭霧水!
「麥卡錫主義」為何,請大家自己去Google或Wiki一下,自然可以得到解答;這次台灣主政當局,並沒有因為陳昭榮的言論而對他進行調查、審問、拘捕與禁演,政府公權力沒有介入,那何來「麥卡錫主義」之有?真的要說,當年張惠妹在台灣國慶唱了國歌,之後立刻在中國被禁足禁唱,那才有點「麥卡錫主義」的味道。
至於張大春在六日發表了《如果不是為了民主》,提到:「…然而,這壓迫性的撻伐氛圍,難道不正是民主的敵人嗎?口口聲聲叫囂著台灣擁有珍貴民主價值的人,不正以其呼群保義的鹵莽行徑滅裂著他們的驕傲成就嗎?」個人認為,張大作家也沒弄清這事情的本質—網友們能夠在網路上充分表達自己的意見,那不正是高度言論自由的充分表現嗎?
必也正名乎!陳昭榮此舉在網路行為上被稱為:「引戰」。網路是點對點的介面,那不像以前文豪們在報紙的筆戰,還有編輯群幫戰士們擋子彈、篩選對手,你只要PO了明顯會引起論戰的文章,不由分說,上萬人打一人,一人一口唾沫,隨便都能灌爆你的留言版—當然,支持你觀點的網友們,也會自發地從世界各地探出頭來,在互聯網的各個角落為你浴血奮戰!
網路言論可以容許「引戰」的行為,那是言論自由的高度表現,和「麥卡錫主義」以國家機器推動思考考核的概念完全不同—有網友會扯開嗓門大罵陳昭榮「賣台」、當然也有像藝人劉至瀚可以反控批評者是「一群台共」,哪方的聲浪比較大,也算是充分表現了這社會的輿論走向:任何事情都可以在網路充分討論,起了頭的人就要接受批評,我們不用怕被「金盾」限制發言權利,這還不算是值得驕傲的民主成就嗎?
(作者涂芳祥 為自由作家)
馬卡錫
關於「保障言論自由」最有歷史意義的文件應該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請願的權利。」明確說明:「言論自由」是指「不受法律/公權力的侵害」。對陳昭榮的批評抵制,都是民間網友的自發行為,不涉及公權力,沒有強制性,也沒有使用非法手段(暴力恐嚇、破壞網站…),這都不能算是「傷害言論自由」;相反的,馬政府因「笨總統」文章而禁止朱成志發言、提前改組中央社和公共電視、以查案為藉口非法搜索台派媒體人士住宅(陳宗逸、林崑海),建中老師在上課時間訓斥嗆馬學生,雅虎關閉芒果日報網站,中國政府控制台灣的媒體、抵制外國的影展…,這些領納稅人薪水的公務員(或是掌握公共平台的網路經營者),利用公權力壓制不同言論,這才是傷害言論自由。
除此之外,高雄電影節堅持放映熱比婭紀錄片是「聲援被壓迫民族、維護創作自由」,陳昭榮的文章則是「支持中國帝國主義、反對台灣人民/維吾爾人決定自己的前途」;批評抵制高雄電影節的媒體政客商人是「協助獨裁者打壓不同言論」,批評抵制陳昭榮的網友則是「護衛台灣的主權尊嚴」,兩者的出發點有天壤之別!
(作者陳俊光 為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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