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25自由時報   三振「光復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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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5自由時報   

去年「台灣光復節」前一天馬英九說:「藉由開羅宣言,終於在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自日本手上歸還」,可是「開羅宣言」是假的;今年四月二十八日他改口:「中日和約」法理上確認台灣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但隨即被日本及其駐台代表齋藤否認。兩次踢到鐵板,上個月馬英九改用舊金山和約,也是騙。一年內用了三份「文件」騙了三次,但都被拆穿,無疑三振了「台灣光復節」,也提供了「趕走流亡台灣的中華民國」充足的理由。

上個月,馬的國史館館長說:舊金山和約第四條b款規定,日本承認美國軍政府處置並分配日本政府在台灣的主權之有效性,確認了受降是把台灣交給中華民國,因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山堂日本投降的受降典禮中有美國人在場,顯示這是美國軍政府的安排。

事實上舊金山和約第四條b款規定的是日本在台公私有財產(property)的處理,不是台灣主權(sovereignty)。原條文如下:「Japan recognizes the validity of dispositions of property of Japan and Japanese nationals made by or pursuant to directives of the United States Military Government in any of the areas referred to in Articles 2 and 3(即台韓琉球等地)」,時常秀英文的馬英九,這次像無賴騙台灣人不懂英文。所謂的「光復節」及中華民國對台主權,都是無中生有。

(作者沈建德 為留美企管博士,前中興大學企管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