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02自由時報   因為馬總統當選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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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2自由時報   

馬政府大幅放寬進口美國帶骨牛肉,引起社會強力反彈。有人質疑馬英九的美國綠卡疑雲,加上最近美國公民(含持綠卡者)海外資產申報期限屆至,是這次台灣牛肉談判全面潰敗的主因。然而,馬英九的綠卡是否有效,不用其強辯自動失效,美國法令早有定論,只差沒有戳破其牛皮而已。不過,就算美國證實馬英九的綠卡仍然有效,在台灣也不是什麼大新聞,即令會造成馬英九難堪,在其以程序上之認定不同為由,補填I-407表正式放棄後,仍無損其當總統的地位。然而,更令人懷疑的是:馬英九擁有的不是綠卡,而是美國國籍?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

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八條第三款之規定:在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名單公告後,經發現候選人在公告前或投票前有外國國籍者,中選會必須在當選後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馬英九自承在一九七七年八月十五日取得美國綠卡,而至其於一九八一年回台任官為止,其取得綠卡後,在美國居留的月數,已達到申請歸化為美國人的標準。馬英九的四個姊妹,在取得綠卡後,均已歸化為美國人,則,馬英九在取得綠卡,並已達到申請歸化為美國人的資格後,會沒有入籍美國?令人生疑。

倘若,馬英九當年已取得美國籍,而這點如經美國公布證實,馬英九依法就只有下台一途,毫無轉圜餘地,這才是馬英九真正的罩門所在!美國人有了這張王牌,台美間的任何談判,台灣會獲得任何利益?才怪!

(作者蔣為志 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