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30自由時報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日前在宜蘭召開的行動中常會輔選時,引用民調數據挺呂國華,被批違反選罷法。但對馬英九是否違法,法務部長王清峰指中選會是主管機關,中選會秘書長鄧天祐則說這是宜蘭縣選舉委員會的權責範圍。兩個機關互踢皮球!到底應該如何依法行政?
先回頭看中選會處理嘉義縣東石鄉長參選人黃石吟的登記資格問題。中選會並不是鄉長選舉的主管機關,只是監督機關,但是對於黃石吟是否可以參選鄉長,中選會以強悍的立場強力介入、指導嘉義縣選委會,完全是上級「行政指導」的姿態。然而,縣長選舉的主管機關是中選會,中選會竟然不敢認定馬英九是否違反選罷法,而推卸給宜蘭縣選舉委員會。
依法行政,應該是行政機關要遵守的守則,中選會卻前後不一自毀立場,這種膽怯權威、不敢承擔負責、只敢欺負下級單位的上級單位,已經失去領導的公信力,令人不齒。
中選會鄧天祐說「選委會是獨立機關」,但是把這兩個個案稍作比較,立即發現原來中選會是有特定政治立場,不敢揮刀打虎,只敢強悍欺壓小貓;原來中選會是隻狐假虎威的「假面虎」,他的獨立性不知在哪裡?
一樣的中選會,不一樣的立場,是對中選會最大的諷刺,當然也對這個該依法行政的獨立機關有非常大的傷害。中選會組織法在今年五月底才通過,改組後的中選會,以政治思考、判斷和行為來行事,就像前中選會主委張政雄,在本月卸任時發表感言所說「中選會如為執政黨所一手把持,而缺乏在野黨、少數的聲音,則選務公正、民主政治不易之至理即易遭傾覆」。
本來張政雄主委這屆中選會的任期是到明年五月,行政院十萬火急地換屆改聘委員,張政雄主委說國民黨這種「迫不及待」、「快馬加鞭」、「火速地」辦理移交,「這麼急切,是否有其他目的」?現在看來,答案已經昭然若揭!
(作者王洲明 為東海大學政治系博士生、台中縣常任選舉監察小組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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